| 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13Q/2013-318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13-02-05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关键之年。全市文广新闻出版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切实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实现人民群众的精神富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改革创新中求发展,在争先创优中显成效,着力提升先进文化凝聚力、公益文化服务力、文化产业竞争力、文化品牌影响力,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提升
1.加快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市本级重点建好、管好、用好市文化中心,创新体制与机制,创新理念与模式,加强新文化馆、图书馆建设,使新文化中心成为集文化活动、图书收藏、电子阅览、信息服务及学术交流为一体的多功能免费开放的文化高地。建成绍兴新华书店迪荡图书商城、袍江世纪电影城,填补区域大型、高档文化设施的空白。完成新昌县图书馆设施升级改造。加快诸暨大剧院、诸暨城西教材配送中心、越城区文体中心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2.提升基层公共文化站点建设。研究制定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依据,继续实施公共文化设施新三年扶持计划,对市区基层文化设施开展星级管理,进一步扩大基层文化设施的覆盖率和利用率。继续开展“浙江省文化强镇”、“绍兴市文化强镇”、“绍兴市特色文化示范村”等省市各类文化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县、镇、村三级文化站点提档升级,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市直文化角建设,以市直三个开发区为重点,新增10个社区文化角。
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启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大力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进一步提升行政村(社区)基层点覆盖率,基本形成完善的基层文化信息网络。有效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推动“农家书屋”向社区延伸,继续推进万册“农家书屋”建设。加快农村出版物“小连锁”工程建设。完成全市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保持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
二、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供给实现新突破
1.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着力打磨《百岁出征》、《马寅初》、《祥林嫂》等一批绍剧、越剧新剧目,力争在省第十二届戏剧节上取得优异成绩。做好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参评“梅花奖”工作。培育扶持文艺创作群体,推动曲艺、音乐、舞蹈、摄影、书法、美术等群众文艺创作,创排一批弘扬公共道德、优良风尚的群文作品,重点打磨《看社戏》、《绍兴名士与绍兴酒》等群文小戏,争创全国“群星奖”,提升先进文化凝聚力,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2.努力拓展文化惠民服务。坚持并努力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助、送文化下基层,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全年实现送图书13万册、电影2.6万场、下基层演出1300场的目标。完成绍兴“数字图书馆”建设,规范和拓展汽车图书馆、图书流通站工作,延伸“汽车图书馆进校园”服务站点,满足群众的文化便利性需求。开展市区广场文化惠民月活动。开展市区“周末广场电影”惠民活动,使广场公益电影放映形成常态。积极探索免费开放工作绩效考评机制,继续推进市县图书馆、文化馆,市区张桂铭艺术馆、何水法美术馆等场所的免费开放工作,举办各类群众艺术培训、公益讲座、免费展览,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效率。继续办好“文化大巴”、“图书大巴”、“绍剧周末剧场”、“越州讲坛”、“市民学堂”等公益性文化惠民服务项目,满足城乡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继续实施广电“低保工程”,保障城乡低保户享受基本文化权益。
3.继续打响经典文化品牌。全力承办好“兰亭回家”—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颁奖晚会、第六届鲁迅文学奖颁奖典礼、公祭大禹典礼等重大文化活动,进一步提升文化活动的品牌效益。组织开展绍兴市第十二届戏剧节、第六届绍兴市合唱比赛、第七届绍兴市乡镇(街道)文艺汇演、第三届绍兴市器乐大赛、首届绍兴市电视排舞大赛、绍兴电影节、“全民读书月”等全市性文化活动、文化赛事。群文活动要力求系列化、规模化,形成特色,形成品牌。继续开展跨区域、多层次的“文化走亲”活动和各类广场、社区、村镇文化活动。大力提升绍兴县“欢乐柯桥”、诸暨“我们的文化”、新昌“文化粮仓”、越城区第三届社区元宵灯会等群众主体性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共享文化成果,切实改善城乡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跨越
1.加强对文化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加强文化产业政策的调研和文化产业的统计工作。增强文化产业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加强对文化企业的指导和服务,重点扶持创意设计、文博会展、网络信息、广告策划、数字印刷、动漫影视、演艺市场等新兴文化产业,扶持市区一批重点文化企业集团,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推动建立金融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银政企”合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和投资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参与做好绍兴市文化产业推进大会的有关工作。积极组织文化企业参加各类文化产业博览会和产品质量评比活动,提升文化企业的知名度。
2.做大做强直属国有文化企业。优化资产配置,加快绍兴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化管理、发展。建成袍江世纪电影城,做大电影主业。规划建设集电影艺术、影视主题活动和创意美食于一体的特色电影主题宾馆。引入民营资金,开发和销售电影衍生品。发挥绍兴大剧院和演出公司的平台优势,繁荣绍兴演艺市场,力争超额完成全年40场演出任务,做大绍兴演艺市场。进一步扩大国有文物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利用品牌优势,联合社会(企业、个人)开展商品合作销售及代销个人艺术品。着力打造迪荡现代化图书商城,引进培育IT业中与文化相关的产业,开展多元化经营,向文化综合体发展。
3.继续打响特色演艺品牌。举办亚洲演出年会暨首届绍兴国际演出展,邀请亚洲国家有代表性的剧目参加展演,打造绍兴规模最大的国际性演出展,为绍兴文化“走出去”打好基础。参加美国纽约举办的美国演艺出品人年会暨纽约全美演出交易会,极力推广明星版《梁祝》,并落实在美国、英国等欧洲国家的演出。举办第十一届“江浙沪经典越剧大展演”。通过争取政府资金与市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经典绍剧《孙悟三打白骨精》全国巡演,扩大绍剧艺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绍剧艺术水准,拓展绍剧演出市场空间。策划开展文化旅游演出,精心创排展示绍兴文化和风土人情,服务“全城游”的综艺精品节目,推动绍兴文化旅游发展。建立绍兴艺校艺术团,积极开展对外演出,逐步打响品牌。
四、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实现新进展
1.开展各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做好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做好第四批绍兴市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认定工作。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性传承基地的认定工作。以“绍兴水乡社戏”和“绍兴师爷讲故事”为重点,开展研讨、展示、展演等系列活动,打响我市国遗项目--水乡社戏等非遗保护品牌。
2.推进非遗保护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全市非遗项目、传承人、传承基地“三位一体”的保护方式,以省遗、国遗项目为重点,做好非遗重点项目和濒危项目的扶持和抢救工作,实现“非遗”工作由重申报向重保护转型。通过开展第四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加强对传承人、传承基地管理,充分发挥传承人和传承基地的传承作用。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实施分级保护,优先抢救濒危的项目。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录音录像等记录工作,及时保存珍贵资料。
3.加大非遗工作宣传。加强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加大非遗精品征集收藏,丰富馆藏物品,采取动静结合的方式打造全新非遗展示平台,不断提升日常管理和开放工作水平。加强非遗研究出版工作,开展浙江省国遗项目第三批丛书的编撰工作,促进非遗成果集成。做好非遗数据库、档案室、资料室建设,强化绍兴市非遗保护网的内容更新和日常维护。组织开展第八个“文化遗产日”暨非遗展示月活动,集中展示全市的优秀非遗项目和非遗工作成果,推进非遗工作宣传,扩大文化遗产的利用和社会影响力。
五、文化市场规范管理实现新加强
1.强化行政管理职能。贯彻落实《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加快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文化市场发展方式转型,鼓励新型文化娱乐形态与行业的发展。积极发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作用,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日常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各县市的执法指导。重视行业协会和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做好社会监督员、乡镇义务监督员和“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等组织工作。继续开展“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认真查处网络音乐、游戏、出版、影视等新领域的重大案件,有效净化文化市场。贯彻省政府30号令,加强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管理。加强版权宣传、管理和保护,推进全市党群、政法系统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以中国轻纺城为重点,推动基层版权登记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内部出版物管理和印刷企业管理,强化全市企业报和内部刊物审读。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审批标准化建设,做好相关行政审批权下放工作。做好对全市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新增审批指标的合理规划、布局。加强对现有网吧、娱乐场所的存量改造和提升。完善网吧、娱乐场所连锁企业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优化市场结构,推动连锁发展,推进文化市场繁荣。
3.健全文化市场管理责任体系。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监管责任制向乡镇、街道延伸,完善市、县、乡镇三级监管责任体系。推进理顺城区和三大开发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依据“执法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推进落实越城区和三大开发区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管职责。加快广播电视检测中心建设,加强广播电视实时检测,净化声频荧屏,确保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文化市场的安全。
六、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新深入
1.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按照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完善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等管理制度,有效激发内部活力,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2.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年度资产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面向市场,切实转变经营思路,转换经营机制,扩大经营规模,不断壮大自身实力,提高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增强发展后劲。
3.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巩固和发展文化体制改革阶段性成果,统筹谋划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将改革工作重点转到促进发展上来。落实有关配套措施,推进转制后的文艺院团继续深化运行机制、艺术生产机制、市场营销机制等内部改革。重点做好绍剧振兴工程,加强绍剧艺术唱腔流派研究传承,着力抢救、挖掘、整理濒临失传的绍剧优秀资源,复排绍剧传统剧目1—2台,折子戏10折。加强绍剧小班教育管理和青年演员的艺术水平提升工作,培养绍剧接班人。
七、文化干部人才队伍得到新加强
1.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局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完善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作风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推进党务、政务、企务公开,加强对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重要文化评奖活动、大额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以及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评估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继续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学习型组织”、“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发挥文化战线党员干部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市直系统各单位工作的指导与服务,激励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开拓进取,干净干事,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组织保障。
2.加强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兴文”战略,研究制定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意见,加强高素质专业文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对优秀文化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管理和培养。在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针对性的培养“梅花奖”得主、国家一级演员、一级编导和研究馆员以及享受国务院、省、市津贴的拔尖人才,力争实现绍剧在职演员“梅花奖”零的突破。加强对专业创新团队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优秀文化专业人才的推荐选拔和服务联系工作,加强动态管理。科学规划绍兴艺校的发展,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群众性文化骨干队伍建设,积极探索“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的途径。加强对农村文化骨干、社区文化指导员的培训工作,每年培训基层文化骨干1000名。继续做好文化指导员的派遣工作,继续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城市社区、乡镇、农村和大中型企业、各级各类学校中大力培养文化志愿者与文化义工队伍,文化志愿者全市3000人。
3.加强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利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和资本扩张,扩大人才的选拔范围。加强文化管理、营销、经纪和创新等各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广泛吸引财经、金融、高科技等领域的优秀人才进入文化领域,促进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专业化、职业化,有力推动文化产业集团化、集约化发展,进一步提升绍兴文化产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