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600002575262N/2019-648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 | 成文日期: | 2019-02-18 |
各市管企业:
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绍兴市机构改革方案》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
免去黄财勇同志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财务总监,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财务总监,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免去张力同志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财务总监职务;
免去王尧兴同志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财务总监,绍兴市震元健康产业集团专职监事、财务总监职务;
免去戴黎华同志绍兴市城投集团专职监事、财务总监,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财务总监,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外部董事职务;
免去王莉君同志绍兴市工贸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市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专职监事、财务总监职务;
委派王尧兴同志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任期三年,至2022年1月10日止。
《绍兴市市管企业财务总监委派管理办法(试行)》(绍市国资监[2017]74号)暂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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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