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民主党派、群团组织机关和军警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涉外开支标准政策。负责行政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