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3宗,罚没收入496214.08元。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四、行政征收征用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无。
第二部分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3 | 3 | 49.62 |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