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22-2237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司法 | 发文字号: |
2021年,绍兴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实现高位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统筹推进、谋细谋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召开6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法治建设考核问效,组织开展“补短迎考攻坚行动”,通过专班化运行、例会式助推、周报式晒单,倒逼工作进位提升,行政诉讼败诉率、出庭应诉率、执法人员持证率等指标有明显改善。
(二)持续学习提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各部门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5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七进”活动,组建1个市级宣讲团、3个县级宣讲团、12支宣讲队伍,累计宣讲2096场。
(三)注重统筹施策。发布《法治绍兴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绍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系统绘就“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启动《绍兴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起草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完善社会大普法格局,“七五”普法高标准收官,“八五”普法高站位谋划启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做到“凡提必测”,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网上专题研讨班,近300名领导干部参加培训,视频累计点击2.8万余次。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延伸至镇乡(街道)。
二、坚守为民情怀,优化法治环境
(一)深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精心编制《绍兴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包含各类地方性法规项目15件,政府规章项目3件。制定出台《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和首部政府规章《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完成《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修正。进一步健全行政立法机制,挑选30家基层司法所作为政府行政立法联系点,拓展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渠道。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法雨春风”法律服务“三民三提高”爱民实践活动,重点对涉及企业民生、行政审批、职业资格许可等领域的2630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制度规定,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精准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全市建立2488个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3.7万次。在省内率先实施公司律师扩面试点行动,已有7家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制定《绍兴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2项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目前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发布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下发《政府信息公开部分规定汇总》。重点做好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全面梳理公开绍兴撤地建市以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方便行政相对人查阅。提升依申请公开能力,保障公众合法合理知情权,完成《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指南》,编印《绍兴市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选编(2018—2020年)》。
三、注重监督制约,提升执法质效
(一)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制定《绍兴市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协调处理制度》,将我市各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执法职责争议的解决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构建清单化管理模式,制发《关于开展“多领域实施免罚清单模式”的通知》,市级“免罚清单”包含的行政处罚事项已达114项。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执法协作和信息沟通,制发《绍兴市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绍兴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
(二)完善行政裁决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组建绍兴市行政裁决专家库,目前已有31名专家入选。推进行政裁决与诉讼有机衔接,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按要求将本级政府及辖区内行政决策机关制定的决策目录公开网址统一列表上报,其中市级部门和诸暨市已率先完成目录化管理全覆盖。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专项清理工作。全年共审核各类政策文件101个,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41个;开展“烦企扰民”规定、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四)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对市政府2021年度11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出法律意见。举办2021年公职律师岗前培训,进一步扩大公职律师队伍,目前我市公职律师人数已达350人。
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
(一)打造大调解工作格局。开展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专项行动,深化人民调解“一镇一品”建设,全市有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10家,专职人民调解员1000余人,2021年返聘200余名机关退休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年调处矛盾纠纷35534件,调处成功率98.56%。推进线上调解实战运用,嵊州市探索“融调解”手机终端应用,累计线上调解矛盾纠纷238件,调处协同流转信访纠纷114件。上虞区人民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入选国家标准委第七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
(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累计受理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60件(含旧存),纠错率18.9%,调撤率48.3%。编制行政复议“白皮书”,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行动,梳理2019年以来全市复议纠错案件、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实现“一案一剖析”。完善行政诉讼通报挂牌制度,对败诉案件多、败诉率高的镇乡(街道)实行挂牌督办。
(三)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建立“4+1”律师调解平台,实现律师调解工作在市、县两级全覆盖。全市已设立律师调解机构42个,其中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室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室7个,律师协会设立调解中心3个,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室25个,组建了一支由363名优秀律师组成的律师调解员队伍。
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行政诉讼“两高一低”问题仍然存在,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不够健全,府院府检协作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文书质量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治建设创新成果数量不多、影响不够、品牌不强等。
对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2022年绍兴市将重点从四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健全重点工作机制。出台《绍兴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有效执行《关于加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
二是提升督察督办质效。紧抓法治建设考核评估,提升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研究制定《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的衔接联动。
三是推动法治改革创新。培育更多法治建设品牌,推进镇乡(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开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保障。制定出台《绍兴市贯彻落实〈法治浙江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建立绍兴市法治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