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