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全称: | 生态保护和信息化处 |
| 机构职能: |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并组织实施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承担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承担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
| 机构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38号 |
| 联系方式: | 0575-89180231 |
| 机构负责人: | 沈伟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