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并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水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江河排污口设置。承担海洋生态环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