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23-2452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政发〔2023〕18号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大力褒扬见义勇为英勇事迹,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绍兴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绍兴市市级见义勇为人员记功奖励办法》等规定,决定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官湖沿社区居民倪关林、江西省乐平市乐港镇魁保村村民徐四林、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汇联村村民阮国海、浙江省诸暨市大唐街道草塔社区居民赵德照、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孙家村村民孙正杰、浙江省新昌县儒岙镇里外岙村村民俞柏千等6位见义勇为同志分别记二等功。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良好风尚,共同推动我市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为“平安绍兴”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