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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05X/2023-2390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3-27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发文字号: 绍商务〔2023〕12号

关于《绍兴市产业基金(商务类)项目投资运作方案》的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27 10:4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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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我市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绍兴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绍市财企〔2023〕1号)要求,制定《绍兴市产业基金(商务类)项目投资运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务厅省产业基金政策性项目运作方案>的通知》(浙商务发〔2021〕76号)、《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绍市财企〔2023〕1号)等制定。

三、主要内容

1.政策目标。充分发挥市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我市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2.投资方向。重点支持自贸联动创新区产业、开发区产业、流通商贸领域、电商领域、外贸领域、服务贸易领域等项目。

3.投资模式。项目投资一般采取直接投资、定向基金投资的模式,经市产业基金管委会审批后可采取非定向基金的模式进行运作。

4.投资要求。直接投资为根据不同类别的投资对象,采取新设公司、参与增资等方式进行直接股权投资,主要以市内特定重大项目为投资标的的项目。定向基金为通过与国家产业基金、省级产业基金、区、县(市)政府产业基金及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合作,以私募方式共同组建,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运作管理,以市内特定重大项目或企业为投资标的的项目。非定向基金为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经市产业基金管委会审批后,以私募方式组建,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运作管理,以非特定对象为投资标的的项目。

5.立项投资程序。明确投资决策制度及机构、项目征集、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协议签署、投后管理、项目考核等具体事项。

6.项目退出。明确退出方式、退出程序及其他退出要求的具体事项。

7.尽职免责机制。明确对运作管理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对于已履职尽责的投资项目,如发生风险造成投资损失的,立项和决策机构、代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基金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不承担相关责任。

8.违约责任承担。明确市产业基金合作方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按协议约定处理;协议约定不明的,由基金管理公司与违规违约方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方案。

9.附则。本方案未作规定的,按《绍兴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本方案经分管市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商务局

解 读 人:金立耿、刘琼

联系电话:85136631

信息来源:绍兴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