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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3-2402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4-24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发文字号: 绍政发〔2023〕10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4 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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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部署落实。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2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全力推动省“十项重大工程”转化落地,以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的实干实效,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

一、坚持“三位一体”,打造应用型创新之城

(一)加快构建全域创新体系。实施绍兴科创走廊新三年建设计划。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以迪荡湖科技CBD为核心,沿线谋划布局六大科技城、十大创新基地和十大创新设施。高水平建设绍芯集成电路、鉴湖现代纺织、曹娥江新材料、浣江航空航天等创新平台。推广新昌县“技术成果入股股权激励”等改革经验。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5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800家,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5家。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50家,实施50个以上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力争取得科技成果15项以上,实现技术交易额150亿元以上。

(二)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迭代人才新政,实施“名士之乡”英才计划2.0版。开行招才引智“人才专列”“博士专列”“海外专列”。深化滨海新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广“免评审”“双聘制”“举荐制”等改革成果,开展科技人才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支持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等争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省级试点。积极打造杭绍临空人才合作创新区等战略平台,建成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绍兴基地,加快建设绍兴人才大厦等人才服务平台。全年新增博士500名,引进培养博士后120名,设立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8家。

(三)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面提升至80%以上。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建设比例提升至85%,打造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和“作业管理”示范化学校50所。实现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保障入学,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到89%。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8%以上。深入实施“县中崛起”工程,培育普通高中分类特色办学试点学校20所。支持绍兴文理学院更名设置大学,加快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绍兴校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嵊州校区、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昌校区等项目建设。

二、坚持强链延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更高水平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深入实施“4151”计划,推进纺织产业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试点示范建设,争创国家印染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绿色化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试点示范。深化开发区(园区)全域治理和“亩均论英雄”改革,打造全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示范区。迭代“2(2)+6+N”开发区(园区)体系,推进“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提质扩面,开展高能级战略平台“赛马比拼”。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启动国家级智能制造先行区创建,新增省级未来工厂2家,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家。新增5G基站2000座以上。开展“爱企”行动,新增上市企业(含过会)6家、规上工业企业5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小巨人”企业10家。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45项、“品字标”企业30家。

(二)以超常力度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构建“432”服务业产业体系,积极争取省级以上“两业融合”试点,奋力打造全国“两业融合”先行区。建立服务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大力推进100个以上、总投资超1000亿元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品牌管理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质检中心,提升“绍兴服务”品牌价值。

(三)全力打响“建筑强市”品牌。落实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健全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和招投标制度,大力扶持建筑业行业龙头企业。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新开工高星级绿色建筑10项、超低能耗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在省内率先实现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在保障房项目中集成应用试点,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950万平方米以上。

(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6.14万亩。强化农业“双强”争先,推进敏实生物农业、中科院C4I数控农业等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黄酒专用糯稻本土化工程,设立农业科技丰收奖。力争完成农业“双十大”投资10亿元以上。加快嵊州市三界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等产业平台建设。建成各级和美乡村300个以上。深化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平稳有序开展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推进农民共富增收,年经营性收入8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分别达到50%、35%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培训高素质农民2000人。

三、坚持内外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全力推进重大项目招引建设。全面实施“3355”工程,落实“3个千亿”投资计划,重点推进30个战略性、引领性、带动性重大项目,实施“梯度引育、节点攻坚、要素倒逼、机制护航、绿色通道”五大行动,力争实现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省重点项目、省集中开工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开工率五个100%。深入推进精准招商,力争新引进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75个,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12个,签约引进项目两年落地率达到75%以上。

(二)持续发力推进消费提档升级。构建品质消费普及普惠促进体系,深入开展“越惠悦生活”消费促进月、金秋购物节等特色消费活动,推进越菜博物馆建设,培育壮大亚运经济、品牌经济、夜间经济。完善汽车家电等消费补贴政策。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构建“15分钟便民生活圈”。推动传统商贸企业“云化”改造,推进村级直播点建设,构建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全业态矩阵。争创省级供应链协同创新综合试点。

(三)加快塑造开放新优势。深入实施“2335”外贸保稳提质行动,确保外贸出口全国份额保持稳定。全面推进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浙江(绍兴)RCEP高水平开放合作示范区建设,争创自贸试验区绍兴片区。支持企业境内外参展。完善外资服务体系,实际利用外资10.6亿美元,列入国家和省重大外资项目15个以上。

四、坚持破立并举,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

(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迭代“1+9”政策体系,持续优化升级“越快兑”平台,实现政策发布“一平台”、审批“一网办”、兑现“一码通”,增设政策兑现服务专窗,持续开展政策“预兑现”。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完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最多80天”改革和低风险小型项目“最多15个工作日”机制。推动更多事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2.0“一网通办”100%全覆盖,全市“一网通办”率达到90%以上。开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开展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枫桥式”护企优商模式,严厉打击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涉企利益。

(二)增进共同富裕底色成色。完善共同富裕督查考核体系,统筹推进两批4个省级共同富裕试点建设。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以整体解决方案加快构建“一老一小”幸福生活圈,加快全龄友好城市建设。深入实施“电子居住证+互认转换”集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等。高标准推进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和山海协作,推进绍兴市消费帮扶试点迭代升级。

(三)提升城市“数智”水平。迭代“1612”体系架构,谋划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全省领先领跑的重大改革、重大应用。提升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能级,充分提高基层智治体系实战实效。深化与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深层次合作,加快“城市大脑”建设。积极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数据要素流通规则,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企存量资产盘活试点,推进二级企业专业化整合,加快低效资产处置、“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健全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新模式,修订市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上市公司深化股权改革。

五、坚持内聚外联,提升城市能级品质

(一)推进全域深度开放。推进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义甬舟嵊新临港经济区等区域战略合作示范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金甬铁路、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杭绍甬智慧高速等项目建设,推动实施轨道交通二期、智慧快速路二期等项目,支持杭诸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加快构建“336”交通圈,推动形成“镇镇联高速、县县通高铁、三区有地铁、融杭快速路、杭甬通勤线”格局。

(二)推进市域一体协同。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一核六心多节点”空间布局。对标“一线城市”推进镜湖新区国际化品质新城建设,加快梅山东片区开发、国际金融活力城等项目建设。启动古城申遗,加快古城全域未来社区、鲁迅故里综合保护等项目建设。推进越城“大两湖”、滨江副中心,柯桥未来之城、上虞拥江西进高端智造、诸暨科技城(海归小镇)、嵊州艇湖未来科技城、新昌东门如城等56个重点片区建设。开展曹娥江、浙东运河、西小江等跨区域风貌带整治提升行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50个,新建邻里中心10个,加装电梯200台。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套(间)以上。推进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推进镜岭水库、三溪水库等水利项目建设。抓好甬绍干线天然气管道、川气东送二线工程浙江段等能源项目建设。

(三)巩固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启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实施“三线一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碳评准入”制度改革,探索生态产品价值(GEP)实现机制。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深度治理,加快VOCs源头替代,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0%以上。提档升级“河湖长制”,推动“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县控及以上水质断面Ⅰ-Ⅲ类占比和功能区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强化重点行业企业腾退项目危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全过程管控。力争累计列入省低(零)碳乡镇(街道)试点10个以上、低(零)碳村(社区)试点100个以上。全面彻底抓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六、坚持守正创新,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

(一)塑造城市文化核心竞争力。持续擦亮历史文化名城和东亚文化之都“金名片”,深入实施绍兴文化研究工程,加快编纂绍兴大典。推进“宋韵文化传世工程”,完成宋六陵考古发掘1000平方米。强化“非遗”文化传承保护,完成非遗形象门店30家,创建2个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9个非遗工坊。

(二)扩大优质文化供给。建好用好基层文化阵地,广泛开展“绍兴有戏”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建设“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300个、文化驿站10个、城市书房20家。建成投用绍兴博物馆新馆、绍兴美术馆、浙东运河博物馆,新建王羲之纪念馆等一批专题馆,打响“没有围墙的博物馆”品牌。实施新时代创作工程,推出舞台艺术剧目5部。

(三)加快文旅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一廊三带”全域文态格局,推进国家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争创浙江省研学旅行试点城市,举办“爱绍兴·游绍兴”主题旅游年等活动,接待游客28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90亿元。推动柯桥区争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建设西施故里“一江两岸”文化旅游项目等52个重大项目。探索文化金融改革合作示范区,建设数字文化产业园区。

(四)着力打造体育强市。扎实推进新一轮亚运城市行动计划,争取更多绍兴元素融入亚运重要场景,确保亚运赛事精彩圆满、精致经典。深化亚运市场开发,加强亚运遗产利用,“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加快推动“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设施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办好水陆国际“双马”、棒垒球等品牌赛事。

七、坚持普惠普及,增进民生福祉

(一)全力稳岗促就业。深入落实援企稳岗积极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首次来浙)人数9.5万人以上,新增大学生就业14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帮助1万名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持续开行“金蓝领”引才专列,加大制造业领域紧缺人才培训力度,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名。

(二)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增效,户籍人口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9%以上。低保标准不低于1.32万元/年。打响“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品牌,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0个,试点创建“枫桥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新建(升级)18家以上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推进慈善总会“三会合一”枢纽型建设,慈善组织数量突破90家。

(三)建设更高水平“健康绍兴”。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强化物资保障和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出台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高标准建设市人民医院镜湖院区,完成市中医院改扩建、市妇保院迁建工程,启动实施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高标准运行省级医院绍兴院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和乡村医疗服务优质共享,新建规范化村卫生室(服务站)40个以上,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85%以上,实现社区(行政村)15—20分钟医疗服务圈全覆盖,力争新增1家三甲公立中医医院。

八、坚持底线思维,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一)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筹备“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十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推进“枫桥式”镇街村社、基层单位、群团和社会组织创建。深化公安政务服务集成改革,推出全域通办、智能秒办、一事联办,迭代车辆检测注销、事故快处、身份信息连锁变更等“一件事”改革。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健全全民反诈体系,加快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

(二)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聚焦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完善除险保安工作机制,常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格局。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继续加大存量风险处置力度,加快不良资产出清,确保不良率继续控制在合理区间。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确保在建房地产工程不停工不烂尾,全力“保交楼、稳民生”。加强防汛防台、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防御。

(三)严守安全生产底线。深化全覆盖责任体系建设,提升危化工矿、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监管。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水平。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7人/亿元以内。深化平安畅通综治工程,严防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实现103个乡镇(街道)应急救援站全覆盖。

此外,继续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打造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深化双拥共建,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八连冠”。扎实做好国家安全、国防动员、法治教育、人民防空、民族宗教、禁毒等工作。


附件:2023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2023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指标类型

序号

指标名称

2023年目标

经济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GDP)

6.5%以上

2

人均GDP增速

5.5%

3

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速

5.5%

4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速

3%

5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10%左右

6

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增速

12%

7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9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10%以上

结构性指标

制造业投资增速

20%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

18%

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增速

交通投资

8%

能源投资

15%

水利投资

17%

1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6%

11

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速

10%

科技创新

12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3.1%左右

13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7%

14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61.8%

对外开放

15

外贸出口总额

增长10%,占全国份额保持14.3‰左右

16

服务贸易进出口额

完成省下达目标

17

实际使用外资额

10.6亿美元

文化发展

18

博物馆数量

57家

19

城市书房数量

119家

生态环境

20

单位GDP能耗降低

完成省下达目标

21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挥发性有机物

氮氧化物

22

水环境质量

128个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断面占比和功能区达标率均达100%

23

PM2.5年均浓度

28微克/立方米以下

24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0%以上

25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市域治理

26

依申请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

90%以上

社会民生

27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4.0个

28

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数量

6900人

29

新增城镇就业(首次来浙)人数

9.5万人以上

30

新增大学生就业人数

14万人以上

31

城镇调查失业率

5%左右

32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3%左右

33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34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不高于1.68

35

医院数量

114家

36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376.78万人

安全保障

37

不良贷款率

控制在合理区间

(1.2%左右)

38

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

低于0.007人/亿元

39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53万吨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