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MB16940915/2023-2428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镜湖新区开发办 | 公开日期: | 2023-04-0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 |
新区本级项目施工、监理单位:
为严格项目管理,督促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不断提升工程管理质量和水平,我办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本级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绍市镜办发〔2023〕33号.doc绍市镜办发〔2023〕33号附件1.pdf绍市镜办发〔2023〕33号附件2.pdf绍市镜办发〔2023〕33号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