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05X/2023-2428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2 |
主题分类: | 对外经贸合作,国内贸易(含供销) | 发文字号: |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对《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的条款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绍兴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等七个政策的通知》有关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关于鼓励引进优质外资操作细则第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加大全球化招商推进力度),关于鼓励发展贸易新业态的操作细则第21(支持高等院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育)内容。
细则内容包括政策条款、扶持对象、扶持标准、申请材料、审批程序5个方面。
四、扶持对象
在鼓励引进优质外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扶持在相关部门注册和税务登记,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体系健全,近两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有实质性经营行为并有符合商务部口径认定的实到外资的外商投资企业。
在鼓励引进优质外资——加大全球化招商推进力度方面,奖励在重大外资优质项目引进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经属地提出,部门认定),在项目信息引荐阶段明确提出相关第三方奖励要求,引荐项目在我市到资且发生实质性经营行为,并获得落户地认可的第三方机构。
在鼓励发展贸易新业态——支持高等院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育方面,扶持新设立实体跨境电子商务学院(分院)或经教育部门批准新设置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方向)并纳入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高校。
五、审批程序
由所在地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属地企业项目申报、审核,确定拟补助项目和补助金额,报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
六、适用范围
政策细则有效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商务局
解 读 人:金立耿、刘琼
联系电话:8513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