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MB18026628/2023-2451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一、起草背景
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是凝聚军心士气、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保障,是助推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二、制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二)《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
(四)《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五)《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就业的意见(试行)》
三、主要内容
(一)公务员定向招录。市及各区、县(市)根据相关单位空编等情况,原则上每年分别推出1—2个行政编制(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定向招录绍兴市生源(户籍)或在绍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越城、柯桥、诸暨每年至少安排3个事业编制岗位,上虞、嵊州、新昌每年至少安排2个事业编制岗位,重点在司法、人武、行政执法、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定向定岗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三)国有企业定向招聘。市、县各国有企业在当年招聘合同制职工时,应分别至少统筹安排8%的工作岗位数量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四)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招聘。各地在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时,应分别统筹安排当年度不低于8%的工作岗位数量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五)编外聘用人员定向招聘。市、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每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时,应分别统筹安排不低于20%的工作岗位数量用于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其中,市、县公安和消防救援部门年度招聘辅警、合同制消防员时,需分别统筹安排不低于20%的工作岗位数量用于招聘退役军人。
四、职责区分
(一)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录公务员,每年由市、县党委组织部门列入计划进行统筹安排。
(二)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由市、县人力社保部门列入计划进行统筹安排。
(三)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每年由市、县国资委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筹,各市、县所属国有企业配合完成招聘工作。
(四)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每年由市、县民政部门统筹,当地人力社保部门配合完成招聘。
(五)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市、县机构编制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在审核招聘岗位数量使用和公开招聘公告时,明确一定比例的执法辅助类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退役军人,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完成招聘工作。市、县公安和消防救援部门每年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聘辅警、合同制消防员不少于2次,由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配合完成。积极推进公安、消防救援部门全年常态化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工作。
五、施行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解读人:陈永葆、章友春
联系电话:0575-85738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