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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3-2446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9-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23〕28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14:5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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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3日



 

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消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加快构建消费新生态体系,释放新消费潜力,不断提升消费水平,结合绍兴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消费提质、扩容、普惠、安全四大任务,着力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二)总体目标

1.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到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3200亿元,全省占比稳中有升。力争社零总额超过900亿元区、县(市)1个以上,500亿元以上区、县(市)4个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突破5000家。

2.消费场景不断增加。到2025年,累计建成市级及以上智慧商圈10个以上,高品质步行街7条以上,建成特色商业街区5个以上,建成5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2个左右夜间经济示范集聚区、200个左右夜间经济特色门店,4个以上区、县(市)入围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培育)城市,培育1个以上省级新型消费试点县。

3.消费模式不断升级。到2025年,全市网络零售额超过1100亿元,累计培育省级直播电商基地8家以上,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120个以上。

4.流通体系不断完善。到2025年,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省级示范县达3个以上,县域商业体系省级示范县实现全覆盖。培育认定40家以上重点保供企业,实现较大规模突发事件下,全市生活必需品联保联供和兜底保障。

5.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到2025年,培育放心消费单位达到16500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超6300家。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商贸主体育引行动

1.加快商贸主体培育。支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到2025年,累计培育年销售额超100亿元企业5家以上。鼓励通过“主辅分离”“电商纳统”等方式,支持新兴经营主体成立公司,实现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年均增长500家以上,其中零售类100家以上。加大招商引贸力度,商贸项目年均投资额超过110亿元,年均引进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7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区、县(市)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扶持商贸主体发展。建立重点商贸主体常态化服务机制,实现重点商贸企业联络员全覆盖。以“1+9”政策体系为依托,完善商贸业激励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财税、融资等政策,每年定期组织各类银企对接会。支持组建产业协作联盟,助力商贸业小微经营主体开拓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二)实施消费领域拓展行动

3.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积极引进新能源车企在我市开设独立法人机构,开展新能源汽车进县乡、进园区、进机关“三走进”,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购车补贴,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布局,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全面实施二手车交易便利措施,加快二手车销售入统,积极争创全国二手车出口业务试点城市。培育打造一批汽车运动精品赛事和特色主题活动,推介一批汽车运动旅游精品线路,引导社会力量组织开展汽车自驾和房车露营活动,拉长汽车消费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4.促进智能家电、家居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和家电企业等作用,每年举办家电消费季、家电网购节等促消费活动10场以上。支持嵊州厨具、越城小家电等产业提升发展。推动实体商业与电商平台全方位融合,开展家电新品首发首秀体验活动,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一站式家电消费新场景。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5.提振餐饮消费。深入挖掘绍兴餐饮文化,利用好绍兴菜杂志、抖音号、视频号等多种媒介,完善第三方平台餐厅评价体系,力争“必吃榜”等知名榜单“开城”。开展饮食文化推广和厨艺展示活动,办好地方菜发展大会,鼓励企业举办餐饮促销活动。持续开展“名店”“名师”“名菜”评选和“百县千碗”品质提升活动,支持住宿餐饮经营主体参选中华老字号、国家钻级酒家等荣誉。鼓励美食直播、智慧餐厅、云厨房等“互联网+餐饮”消费新业态发展。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冷链物流基地为依托,推动预制菜产业园区建设。培育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餐饮美食街,完成“一县一品”古城小吃综合体、绍兴菜博物馆等标志性场景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6.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到2025年,力争旅游接待规模跻身全省前5位,实现旅游经济增长高于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和全省旅游业年均增长率,新增国家5A级旅游景区1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家。策划组织亚运主题旅游推广系列活动,打造中国研学旅行目的地示范城市,到2025年,打造“古城文化体验游”“跟着课本游绍兴”等10条精品研学旅游线路。积极组织演唱会、音乐节等,拓展演艺经济。提升乡村旅游水平,培育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民宿,到2025年,建成星级农家乐30家。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

7.发展体育健身消费。持续打造“国际赛会目的地城市”,全力办好重大赛事,打造水上皮划艇、绍兴马拉松等品牌赛事。提升奥体中心等新型体育消费服务综合体,鼓励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等活动,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等体育消费新模式。鼓励旅游度假区发展户外运动,打造体育旅游消费集聚区,重点围绕会稽山、浙东唐诗之路、浙东古运河等,规划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一批“运动休闲驿站”。到2025年,培育省级运动休闲小镇3个以上,创建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5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8.提升养老育幼消费。推动“浙里康养”建设,进一步健全与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对存量或新增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全面推进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建设局

9.提质消费帮扶产品供给。引导市内农产品流通企业、商超积极开发地方特色产品,提升溯源管理、标准引领、品牌培育等环节管理水平。通过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网上农博会、购物节等载体,开展帮扶地区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擦亮“绍乐同游、越嘉美好”品牌,鼓励旅游服务企业做好精品游线开发和旅游产品推介。到2025年,全市消费帮扶销售额力争超25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消费场景创建行动

10.推动高品质商业街区建设。推动新昌鼓山步行街等争创省级高品质步行街,诸暨飨街、上虞文化旅游风情街、嵊州风情美食街等争创省级特色街区,实现市级高品质步行街区、县(市)全覆盖。以解放路“唤醒计划”为试点,通过业态调整、设施完善、氛围营造等方式,推动传统商圈、街区焕发生机。鼓励鲁迅路步行街、柯桥古镇等高品质步行街打造经营特色,优化业态结构。注重差异发展,大力发展小吃、茶饮、酒吧等业态相对集中、特色鲜明的消费地标。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1.推动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培育夜间经济特色门店,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辨识度的夜间经济品牌和夜间经济地标。围绕湖滨新天地、上虞风情街夜市等现有夜间经济集聚地,引入“艺术+科技”新动能,加快推进文商旅多种夜间消费业态融合发展。完善夜间经济服务配套,加强文体中心、综合性体育场馆、公共交通、灯光设置等夜间消费设施建设。优化夜间经济政策环境,简化审批程序,延长营业时间,出台政策鼓励商业外摆、夜间集市等,对夜间活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综合执法局

12.推动智慧商圈建设。越城区以省级示范智慧商圈创建为契机,打造“市—区—商圈”三级纵向贯通,面向“消费者、商户、运营机构、政府部门”四方主体的数字化系统,并横向覆盖古城内其他商圈;柯桥区、上虞区以省级智慧商圈培育试点为抓手,不断提升商圈数字系统能级和周边系统集成率;其余县(市)根据不同能级和定位,推动数字化、智慧化改造,持续打造县域特色商圈。鼓励商圈内基础条件好、规模较大的门店开展场景化、数字化改造,丰富经营业态,完善基础设施配置,推动消费升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实施消费品牌塑造行动

13.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推进“越惠悦生活”促消费品牌建设,常态化开展迎新购物节、消费促进月、暑期消费季、金秋购物节等主题促消费活动,每年举办各类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不少于100场。加快区域品牌建设,各区、县(市)加快谋划一个时间相对固定、有一定影响力、商家参与面广、群众认可度高的节日性消费IP。充分发挥商贸主体主观能动性,组织各大商圈、步行街、重点企业在相对集中时间点同步开展促销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

14.提升展会消费知名度。加快重点会展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周边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消费功能。培育壮大会展企业,支持举办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加大对企业参展组展的支持力度。围绕“打造国际会展目的地”,构建“一条产业链+一个展览+若干国际国内高端会议”发展模式。以纺博会、袜博会、纺织新材料展等为切入口,逐步形成绍兴大纺织展会,提升黄酒博览会、世界珍珠大会在全国的知名度,培育引进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展会,打造一批具有绍兴特色的会展品牌,创新培育1—2个品类丰富的消费类展会。

责任单位:贸促会绍兴市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5.扩大品牌消费影响力。支持老字号打造旗舰店、品牌店,发布“国潮新品”,到2025年,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品牌分别达到15个、40个。鼓励老字号“走出去”,参加精品博览会、海外精品展等活动。支持各类文博单位、文化创意工作室、非遗传承人、设计工坊等开展国潮文创产品设计、开发,鼓励举办文创产品设计大赛,征集一批融合宋韵等传统文化元素的国潮IP衍生品。构建绍兴“伴手礼”品牌,大力培育发展优秀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出台首店经济政策,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支持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开展全市知名潮店网红店品牌首店评选。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消费模式创新行动

16.壮大消费新型业态。立足产业优势,发展直播电商新业态,到2025年,打造6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产业(直播)基地、8个以上省级直播电商基地。鼓励服饰、百货等领域制造业企业开展“工厂直播”。每年举办百场“美好生活浙播季”活动。推进直播式“共富工坊”形态发展。引导企业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创新社区团购等社区商业业态和服务模式。鼓励传统商贸企业运用数字技术手段,全面改造业务流程,完成新零售快速转型。鼓励各类电子商务企业和线上品牌利用平台优势,为传统零售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到2025年,培育省级新零售示范企业3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7.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进城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打通农产品“出村进城”通道。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新增农产品流通领域冷库库容3万立方米,新增农副产品冷链零售网点15家以上。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加快培育农业电商带头人,围绕茶叶、香榧、黄酒等农特优产品,打造区域电商品牌,促进绍兴电商品牌国际化。强化电商镇、电商专业村的产业集聚功能和区域辐射带动功能,提升农村电商集聚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18.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鼓励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加大政府对绿色低碳产品的采购力度。积极宣传绿色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实现标准化分拣中心区、县(市)全覆盖。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规模应用,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到2025年,市区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计划达到100%,公务用车除特殊场景外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六)实施消费渠道拓展行动

19.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融合发展。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大力培育跨境电商平台和服务商。支持建设进口商品超市,支持发展离境退税商店等免税店业务,支持特色产品进驻免税店。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绍兴海关、市税务局、滨海新区管委会

20.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强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产品组合,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加快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快速落地。推动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和改革试点产业基地培育,到2025年,累计培育“领跑者”企业100家、试点产业基地1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1.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城市商业体系建设,丰富便民消费业态,到2025年,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20个以上。建立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培育一批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到2025年,建成15个以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22.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普惠农村物流发展,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整体布局交通物流通道、枢纽、节点、园区,支持区域性仓储物流集散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到2025年,累计开通农村客货邮融合班线15条。完善邮政寄递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市快递末端服务网点达到700个,快递年投递量达到6.5亿件。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培育3家以上供应链协同平台,区、县(市)各打造1家以上供应链协同创新中心,评选市级试点企业2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七)实施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23.营造放心舒适消费环境。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到2025年,建成放心消费商圈25个以上,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99%以上,投诉调解成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立完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商业信用共享与应用。推广数字支付应用,提升银行业移动支付在消费领域的服务保障能力,落实支付服务手续费降费政策。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市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方案实施,每年制定促消费工作要点,建立年度目标和任务清单,推动任务落实。各区、县(市)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出台本地区细化方案和扶持政策,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对商贸主体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金融支持,重点支持商贸流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财税、土地、人才、数据、金融等要素保障和政策协同,加大对主体培育招引、消费场景改造提升、消费品牌打造和消费券发放等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评价督促。市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工作进度评价,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时跟踪评估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密切跟踪分析政策落实和形势变化,及时掌握消费升级新趋势,优化产品供给,不断满足消费新需求。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强化政策解读,有效引导社会预期,提振消费信心。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