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22M/2024-2477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一、出台背景
2022年6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对政府定价的范围、内容及定价部门做了进一步完善,自2022年8月1日执行起。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中赋予市级的定价权限,我委对涉水涉气领域文件进行梳理。
二、主要内容
涉水涉气领域总计废止文件9只,其中涉水领域文件6只,涉气领域文件3只。废止文件内容包括:1.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2.越城区居民天然气价格;3.市区自来水供水价格;4.市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5.市区居民自来水配套设施建设收费及改造费。
废止理由:以上领域相关定价及收费标准制定权限在各区、县(市)政府,各地已出台对应文件。
三、执行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何坚刚、丁尧芳
联系电话:0575-8573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