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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37U/2024-2558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2-1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视频与文字解读】《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标机制和2024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17 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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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增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根据低保标准省域统筹工作有关要求和《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民助2024〕106号)文件规定,我市现行低保标准调标机制调整为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确定公布”。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的批复》(浙民复2024〕20号)2024年低保标准由1134/月·人提高1175元/月·人调整后的标准占全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为33.42%

二、起草过程

根据《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民助2024106)等文件规定,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方案在征求省级财政、民政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的意见基础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发文公布。

 

三、主要内容

1.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确定公布。

2.2024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134/月·人调整为1175/月·人,从111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民政局

人:杨娣叶枫

联系电话:0575-88629916、0575-85099908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标机制和2024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wps


信息来源:绍兴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