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24-2559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一、背景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规范性文件施行现状,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拟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拟进行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决定对《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3〕3号)《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机制的通知》(绍市人社办发〔2022〕28号)存在合法性问题和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删除。
(二)因文件有效期到期或阶段性政策到期,决定宣布《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3〕53号)、《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区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5〕89号)等12件文件失效。
(三)依据市委对人才工作职权的变更,决定宣布《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绍兴市直人才公租房申请细则>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9〕28号)自2024年12月31日废止。
三、适用对象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直属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钱勇军 陈剑
联系电话:0575-8150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