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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9 18:1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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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市文广旅游局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法治能力,依法履行各项职能,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2023年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治建设体系。一是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带头守法学法用法尊法,组织召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落实领导学法制度。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等各类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局领导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提升法治素养。三是营造系统干部学法氛围。坚持周一夜学制度,组织党和国家各种重要会议精神、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学习,组织系统干部参观绍兴清廉馆、“绍兴党史展”和“绍兴市党史教育基地巡礼展”。

(二)坚守依法行政底线。一是全面做到应审尽审。按照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我局在涉及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等各类重大政策措施文件的起草制定过程中,以及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领域中,严格合法性审查。今年共审查《关于调整完善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绍市文广旅〔202321号)、《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绍市文广旅〔202344号)、《绍兴市3A级旅游景区评定管理办法》(绍市文广旅〔202346号)共3个规范性文件。二是持续做到应备尽备。对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开展定期评估、动态清理,配合两办和司法局做好政策措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工作,尽力做到对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应备尽备。截至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份。三是切实加强法务工作支撑。聘请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务服务单位,聚焦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件等,发挥咨询、论证、审核作用降低重大行政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今年共受理办结各类办件1003件,做到提速增效,群众测评满意率为100%二是全面实行政务服务2.0平台审批服务。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对接工作,实现全程网办件、承诺服务制。坚持服务群众无小事为宗旨,做好政务服务工作。三是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聚焦惠企利民,优化服务,以“一网办、全城办、掌上办”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了所有事项一网办工作,达到“五星级”标准。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在手机终端随时办、随地办,提供多种渠道便利企业和群众申请、使用电子证照,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应用。四是数字化监管加快推进。依托“浙江省旅游安全监管在线平台”,全市27旅游新业态和露营项目实现“一屏纳管”“越安游”平台提档升级,强化旅游包车实时管理推进“文物守望者”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建立全生命周期工作体系开发“古桥监测”“白蚁防治”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模块,实现气象灾害、病虫害等影响文物安全现象的实时监测预警。

(四)深化执法办案质效。一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聚焦大型营业性演出监管、网络文化治理、未成年人保护、旅游包车管理等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护苗、净网、秋风等“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查处清理有害文化产品和信息;开展“剑网2023”专项行动等,打击侵权盗版。持续开展文物“法人违法”专项整治,加强文物执法督查,切实维护文物安全。二是完善执法体制机制。修订《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定《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梳理划分《绍兴市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三是规范执法办案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控制执法检查频次,开展差异化检查,根据企业信用度,确定检查频次。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度,探索柔性执法、审慎包容监管、“教科书式执法”,强化源头治理。

(五)创新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全面营造法治宣传氛围。持续打造“春风化雨”普法品牌,结合“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9”中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活动,参与群众超10万人次。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依托微信、抖音等互联网平台,扩大普法受众。二是加强法治文化挖掘诠释。深入挖掘法治文化元素加强对鲁迅故里、蔡元培故居、周恩来祖居、秋瑾故居、马寅初故居、梁柏台故居等名人遗址、历史遗迹的研究、保护和利用,深化“中华经典传习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基地”两块国字号招牌,开展“树兰书院”“身临史境走进典籍里的绍兴”越史班。三是推动法治主题文艺作品创演。指导创排越剧电影《汉文皇后》、越剧《天道正义》《双玉佩》、歌曲《法润越城》等法治主题作品,引进川剧《草鞋县令》等清廉主题戏曲,发挥文艺作品引领力、传播力、感染力。

(六)推动文旅领域立法保障。是推动文旅领域立法工作。在市人大的精心指导下,完成《绍兴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立法和宣贯工作,该条例51日起正式实施。《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文本和相关材料也于10月中旬完成,并上报市人大审阅。二是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围绕《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积极做好古城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新增阳明故居遗址、范文澜故居、府山摩崖石刻3处省级文保单位,并推动“绍兴历史城区”申遗项目上报国家文物局“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围绕《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出台《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修改完善《大运河绍兴段遗产保护管理规划》。三是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全年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主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8件,会办省人大建议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2件(市领导领办件2件),按期回复率、代表满意率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23年,我市文旅领域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执法体制有待完善。文旅部门安全监管职能越来越重,但是执法力量在涉及安全领域的执法缺少铁手腕,与综合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队伍有待加强。市本级和各区县文旅部门没有专门法治工作机构,缺少从事法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法律人才短缺,专业力量薄弱。

(三)普法形式有待创新。开展普法的活动数量不少,但是形式过于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群众参与度、社会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工作主要安排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执法办案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完善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法制监督机制全力推进文旅营商环境,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文化娱乐、上网服务等领域“证照分离”,推动数字赋能创新文旅安全监管;充分利用文旅阵地和艺术人才优势,努力打造具有绍兴特色、文旅辨识度的法治建设成果;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活动,同时将普法宣传纳入文艺创作、纳入送文化下乡重点内容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