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248/2024-2498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2023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围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主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高位推进创建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3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对法治建设作出批示。高标准召开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部署会、推进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部署创建工作。
(二)加强统筹推进。制定《2023年法治绍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明确133项年度重点任务。严格落实《绍兴市法治建设“八大机制”》,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交办督办。构建市委巡察和法治巡察“双察联合”的法治监督体系,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内容,对12个市级部门开展巡察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强集体学法。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党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课程,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6次。持续推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月一法”学习活动,实现党员干部学法全覆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完成率100%。
二、聚焦地方立法,完善治理体系
(一)推进地方特色立法。科学编制2023年度立法计划,有序推进地方特色立法工作。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绍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和政府规章《绍兴市无偿救助促进办法》。全省首部市域层面人才发展相关地方性法规《绍兴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条例》《绍兴市曹娥江流域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计划预备项目。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制度,市县乡三级273家单位完成年度目录编制,涉及决策事项340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通报并整改到位。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针对目录化管理、决策法定程序、决策后评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配套制度建设。
(三)严格文件集中清理。落实乡镇(街道)审查主体责任,编制“一图一清单一指引”,全域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全市6个区、县(市)合法性审查中心实现全覆盖并实体化运行。开展乡镇(街道)文件集中清理,共计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987件,其中修改6件、废止424件、宣布失效338件。
三、坚持多措并举,优化法治环境
(一)强化合法权益保护。成立全国首家纺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创新“园区+产业调解”模式,基层调解力量延伸至辖区产业园区。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全市梳理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1155件,其中废止277件、修改26件。
(二)深化政务服务增值改革。出台《绍兴市全面推行“越满意”“增值式”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打造“越快兑” 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快享”。柯桥区成为全省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首批试点。
(三)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开展重点产业合规专项行动,确定集成电路、纺织印染等6个重点产业合规方向,建成6个重点产业合规中心(点),编制9个专项合规指引。开展“律护营商·法助共富”专项行动,累计提供涉企法律服务5.2万次,企业法治体检6.9万家。绍兴市2家公证处入选司法部海外远程视频试点公证机构。
四、深化执法改革,提升监管质效
(一)加快行政执法改革。深化三级分类考核,完善季度例会和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试点出台《行政执法队伍履职绩效评估办法》,构建可量化、可考核、可评价、可监督的数字化职责体系。在全省率先实现基层智治综合应用与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贯通协同,事件线索100%闭环处置。
(二)坚持包容审慎执法。制定《绍兴市行政执法检查与处罚衔接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明确本地区行政处罚统一立案标准。推动裁量权基准清单全领域覆盖,完成地方性法规设定事项全覆盖和全市行政机关裁量基准100%公开。推进涉企轻罚免罚和包容审慎执法,总结推广“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等执法制度,清单化编制2批次涉及30个执法领域、425项免罚事项。
(三)构建协调监督体系。建立市级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构建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格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市本级34个行政执法机关、6个区、县(市)以及81个赋权镇街全面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市县乡队四级法制审核体系,提升法制审核人员专业化水平,获评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最佳实践项目。
五、注重多元协同,促进源头化解
(一)破解败诉难题。全市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败诉率保持全省最低。对2021年、2022年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开展溯源复盘,深入查摆败诉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建立败诉报告制度,对每一起行政败诉案件落实“一案双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保持 100%。
(二)提升复议质效。复议后起诉率同比下降3.66个百分点。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司法所、矛调中心、重点园区等地设立105个基层工作站,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比值3.19。
(三)夯实调解基础。全力推进诉前调解改革攻坚省级试点,试点期间全市调诉比达1.97,居全省第3。全年调解矛盾纠纷11.8万件,万人成讼率下降2.43%。新增4家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实现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全市覆盖。探索涉企伤亡纠纷快速响应机制,平均受理响应时间缩短50%,平均调解时间从15天缩短至3天。
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依法行政的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依法履职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2024年,我市将围绕“四个质效再提升”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改革质效再提升。以法治增值化改革为抓手,培育一批优质的改革项目。二是执法质效再提升。加快推进执法模式和执法方式重塑,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三是审查质效再提升。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实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整体跃升。四是复议质效再提升。建立行政机关“一把手”参与复议听证制度,鼓励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完善“每案必调”机制,发挥复议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