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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61C/2024-250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4-04-1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绍兴市审计局审计实务导师制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10 15:0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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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年轻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传帮带教,形成以老带新、梯次培养格局,加速审计业务骨干培养,绍兴市审计局制定了《绍兴市审计局审计实务导师制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着力培养提升年轻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本领,发挥优秀审计干部“传帮带研”作用,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目的

培养熟悉审计基础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大数据等审计技术方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审计文书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掌握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审计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年轻审计干部。

三、主要内容

《绍兴市审计局审计实务导师制实施办法》明确了五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审计实务导师的聘任条件。在业务素质和工作履历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严格实务导师的准入条件,突出具有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级以上或相当水平的大数据应用能力,具有10年以上、担任过5个以上较大审计项目的组长、副组长或者主审审计实务工作经历。

二是明确指导对象。指的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新进入审计机关(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年轻干部,或没有审计工作经验的选调及遴选干部等。

三是明确组织培养方式。法规和审理处会同办公室提出候选结对名单,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举行审计实务导师和指导对象结对仪式,颁发审计实务导师聘任证书。

四是明确导师和指导对象在培养期间各自的职责。审计实务导师的职责与权利,包括做好指导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传授审计经验和技能,尤其是研究型审计、大数据审计等的工作思路方法。指导对象的权利与义务,包含强化政治意识,树立研究型审计思维,提高文字综合能力。

五是明确考核激励措施。指导期间,定期对审计实务导师和指导对象开展考核。同时,审计项目获得署优或省优一等奖的,在年度考核中优先评为先进个人,审计实务导师作用发挥明显的在推荐作为审计专家以及个人职务调整、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四、适用对象

各区、县(市)审计局,市局各处室(中心),适用本实施办法。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审计局

解 读 人:李佳颖

联系电话:0575-85209425

信息来源:绍兴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