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21K/2024-2517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4-06-12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文字号: | 绍市教〔2024〕43号 |
各区、县(市)教体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12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03号)文件要求,在学校申报,各区、县(市)汇总初审的基础上,现将2024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及新设(转设)专业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制定招生计划
各区、县(市)根据区域人口变化、产业发展需求、教育资源供给和学校办学条件,科学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及《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的专业目录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人社部印发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的专业目录制定技工院校招生计划。依据培养方向,今年的招生计划共设八个类别,其中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等17所中职学校分五类招生计划,分别是:中本一体化、中高职一体化、区域中高职一体化、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绍兴技师学院等7所技工院校(中职学校基础上增挂技工院校牌子)分三类招生计划:技工中级段、技工高级段、技工预备技师段。
二、新设招生专业
今年2所中职学校共计新设2个中职专业(新设专业在招生计划表备注栏注明),4所技工院校新设4个专业,有1中职学校(增挂技工院校牌子)将5个专业转设为技工类相关专业。各相关学校把新设专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盖章版PDF电子稿及纸质文档一式2份,于6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教教研室,联系人:戚一冬,联系电话:85090172。
三、规范招生行为
各区、县(市)要及时公布招生计划,其中中本一体化、中高职一体化、区域中高职一体化这三类招生计划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下达的计划数执行,各区、县(市)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数。要建立高中段招生统一平台,加强招生报名、录取等全过程的统一管理。要规范各校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实施“阳光招生”,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切实保障初中毕业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益。
四、规范学籍注册
各区、县(市)和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确保专人专岗、规范有序。与技工院校双挂牌的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定,杜绝出现“双重学籍”“人籍分离”等问题。中职学校按教育部专业目录招录的学生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学籍,毕业后颁发教育部门的毕业证书;技工院校按人社部专业目录招录的学生须在全国技工院校学籍系统注册学籍,毕业后颁发技工院校类毕业证书,不发教育部门的毕业证书。各地各校须于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2024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五、加强宣传监管
各区、县(市)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讲好职教故事,发出职教好声音,让全社会了解、接受职业教育;同时对所辖中职学校的招生宣传把好审核关,特别是对长学制人才培养的招生简章进行规范表述审核,对涉及办学地点或招生对象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明确注明,提前告知学生家长。各区、县(市)要切实负起审核监管属地责任,密切关注招生舆情,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澄清不实信息。
六、其他要求
各区、县(市)要审核各校中本一体化、中高职一体化招生名册,并督促各校及时将招生名册的电子稿及纸质稿加盖中职学校、设区市教育局、本科(高职)院校印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中本一体化招生名册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0日,中高职一体化招生名册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0日。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需加盖本科院校、中职院校印章于8月15日前需报送省职成教处备案。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联系人:冯海燕,电话85140687。
绍兴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