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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17F/2024-2523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7-1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日期:2024-07-10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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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提升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助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防范环境风险,我局草拟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并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明确。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三)《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五)《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管理制度。明确了产废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二)实施分类贮存,推动分类管理。明确了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要求。

(三)核实各方资质,确保合法合规。明确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运输、利用、处置环节中的资质要求。

(四)严格转移行为,防范环境风险。明确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各环节的要求,明确跨省、跨市不同条件下的需执行的制度。

(五)规范利用处置,实现闭环管理。明确了利用、处置企业的义务和要求。

(六)强化服务意识,落实监管职责。鼓励学习《固废法》和省条例相关内容,明确固废监管要求和目标

(七)强化政策宣贯,做好要素保障。鼓励各方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固体废物防治,鼓励落实政策扶持和发展。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方林苗  钱弘

联系方式:85725525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