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029/2025-2561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市质安中心
2024年12月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升工程品质,市建设局组织编制了《绍兴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导则》),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频发,群访群诉现象激增,信访舆论痛点频发,引发各级领导高度关注。为助力“好房子”全国试点,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住房质量痛点难题,推动住宅工程通病及时有效解决,特起草编制《通病防治导则》。
二、政策依据
《通病防治导则》主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控制标准》(DBJ33/T 1286-2022)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工程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浙建质安发〔2023〕108号),结合绍兴住宅工程实际编制。同时,借鉴杭州、宁波、嘉兴等城市经验做法。
三、政策内容
随着全装修和装配式建筑的全面推广,《绍兴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暂行规定》(绍市建设〔2018〕216号)有部分条款已不再适应现有工程实际,在广泛征求各区县市意见的基础上,开展《房屋建造质量提升及通病防治研究》课题研究,结合绍兴住宅工程实际,同时对18版的通病防治暂行规定21条保留,28条修改后继续使用,新增119条,形成共12章节168条新版的《通病防治导则》。重点针对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裂缝、砌体工程裂缝、抹灰工程空鼓及开裂、地下室工程裂缝及渗漏、楼地面工程积水及渗漏、屋面工程渗漏、外墙饰面脱落及渗漏、门窗工程渗漏等影响使用功能的投诉热点质量问题,强化源头管控,从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制定防治措施,进行综合预防和治理,确保工程质量。
四、适用范围
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2024年7月1日以后新立项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陈天龙/陈晓红
联系方式:0575-8520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