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柜登陆,钱柜入口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029/2025-26039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5-04-27
主办单位: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8-07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宋惠清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8号《关于促进物业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与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我市物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中肯,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对此我局高度重视。

一、关于物业企业纳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从国家行政法规层面对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遵循的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若物业费等相关应收账款符合《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费政策的制定权主要集中在中央,地市一级在中央和省级授权范围内的制定权限非常有限,全市税务系统会在落实好国家现有政策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加强调研、提出建议。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拓展税费服务智能推送,提升“政策找人”精准性,确保税惠政策直达快享。从全市物业行业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来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大大降低了物业行业企业综合税负。二是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力构建“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税务执法新体系,坚持依法治税、以数治税,强化精准分类施策,帮助物业行业企业有效防范涉税风险,稽查部门也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事实清楚,证据完整的基础上规范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对企业开展政策解读,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积极推动物业企业及其他企业共同维护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关于物业费调价难

我市积极探索价格调整机制建议,目前,我市施行的物业服务标准是发改委和建设局于2005年制定的《绍兴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先后于2012年、2016年进行了微调。二十年来,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物价水平变化、人工价格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原有标准已不再适应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2023年,我市已部署行业协会着手启动调研工作,在坚持“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调节价相结合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物业服务成本(支出)测算、提高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的物业服务议价能力等措施,逐步完善物业服务价格机制形成。今年我局将从综合服务、设施设备维养、公共秩序、保洁以及绿化养护等5方面,划分五个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对应不同的物业收费标准。定期发布成本测算,依托物业协会,定期发布物业服务相应的成本,供业主参考,以确定物业收费,推动物业服务“优质优价”机制。

三、关于物业费收缴难

一是物业服务企业方面。2025年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小区环境卫生、共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水平,提高行业从业素质,推动物业服务公示率提升、履约率提升、投诉率下降。通过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提高业主对服务的满意度,从而提高物业费收缴率。

二是业委会方面。充分发挥业委会在物业费缴纳上的应有之力,我局通过出台规范文件、指导属地强化业委会人选把关、加大培训力度等举措,推动业主组织建设,提高履职能力。2022年以来接连制定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等28个配套的示范文本,编制业主大会成立和业委会选举工作指导手册,为业主规范化自治管理提供参考;2024年配合市委组织部、社工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党建引领进一步推动业主委员会建设的通知(试行)》,加强对业委会选举工作的全程把关,加强对业委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加强对业委会日常运行的监管。

三是业主方面。针对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工作有超越合同约定的高要求,只享受物业服务不履行缴费义务的问题,我局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利用小区电子屏、业主群、宣传栏、海报、横幅等,引导业主自觉遵守业主管理规约等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履行业主应尽的基础义务,形成良性循环。

四、关于物业企业运行难

一是提升企业信用等级。每年组织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年度信用等级评定,截至目前已借助省系统评定754家次,其中2024年评定企业147家,结果发布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为优秀企业发声,为业主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参考。

二是落实企业奖励政策。2024年,我市将省级“美好家园”列入了“1+9”服务业扶持政策中,对成功创建省级“美好家园”的2家物业企业各奖励5万元;对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A级的10家企业各奖励6万元,被评定为AA级的9家企业各奖励3万元,共奖励87万元。2025年也已列入奖励计划。

三是丰富免费公益培训。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举办专业培训,已成功举办了二期项目经理培训班,百余名物业项目经理拿到了“官方认证”。同时,定期向物业从业人员无偿开放公益类讲座和培训,包括市级优秀项目学习交流、急救培训、物业纠纷调解、高层住宅安全、消防安全、电梯安全、大模型人工智能等专项培训,2024年覆盖50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下一步将完成物业服务等级编制并积极推广,推进形成“质价相符、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同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和家政服务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杰;联系方式:85139216。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7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