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029/2025-26042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22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相垚委员、孙明明委员、王瑜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13号《关于提升社区居民物业服务质量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绍兴市物业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建议符合目前物业发展重点,也是我们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
一、关于设置企业准入式门槛
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8号),对《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资质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全面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核定。自此,法律法规上无法给物业企业设置准入门槛,我局从以下几点来规范企业进入市场:一是争先创优示范引领。为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品质和形象,持续开展企业评优宣传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累计评选出市优项目209个、“红色物业”小区103个、“清廉物业”试点小区44个、省市级“美好家园”20个;开展首届“最美物业人”“最美业委会”评选活动,共评选出“最美物业人”50名、“最美业委会”20个,激发荣誉感和行业认同感。通过树立优秀项目和优秀个人的典型,推进我市物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合同备案的基础上,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绍兴市物业服务合同范本,将小区公共财物合理分配使用,企业风险防控、服务人员培训等内容写入合同范本。同时,结合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整治,开展合同签订与公示监督,督促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小区尽快签订书面合同,服务期即将届满的小区及时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要求物业公司将服务内容在小区内显著位置或通过线上平台公示。三是建立健全物业招投标制度。针对选聘物业公司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竞聘不充分、带资进场、恶意低价竞争等行业乱象,在《绍兴市区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办法》基础上,重新建立物业招投标制度,修订招投标细则,删除资质门槛,增加信用评价条款,明确“打包招标”老旧小区等创新模式。
二、关于优化企业分级制度
一是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我市自2019年开始,依据《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工作,2024年,全市A级以上物业企业30家,其中AA级9家、AAA级10家。二是开展星级评定。指导各区、县(市)围绕服务质量、合同履约、居民满意度等内容开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评星打分,并定期公示,如越城区建设局制定测评办法和住宅项目物业星级服务评定标准,由街道(乡镇)具体事实组织季度测评工作,区物业协会开展行业评价,再根据企业满意度测评情况和项目服务情况,综合评定服务星级等级。相应测评结果按季度公示、星级等级按年度公示,供业主或业委会在选续聘物业企业时参考。
三、关于物业纠纷示范裁判作用
突出规则引导,发挥示范判决类案引领作用。坚持调解优先,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适宜调解的,促进和支持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予以审理裁判。针对受理的物业纠纷批量案件,采用“个案起诉+示范判决+集中调解”的快速解纷模式,梳理共性问题,选取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并邀请其他当事人旁听庭审,或者赴所在村社巡回审判,以“示范判决”为切口确立法律适用标准,强化当事人诉讼预期,促成物业纠纷高效化解。
四、关于探索新类型物业服务
由于既有住宅将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开放式小区、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新建商品房小区等各种类型小区并存的现状,鼓励引导各类小区选择最合适的物业管理模式。如北海街道辖区面积大、社区资源丰富、老旧小区多,街道设立北卫物业,充分利用街道、社区资源,融合专业物业管理。同时,鼓励探索酬金制、信托制等新的物业管理模式,成立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业委会,实行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提高小区收益透明度,充分保障业主利益,如上虞区鸿雁社区。鼓励各地推行信托制,推动管理权与收益权分离,构建以业主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小区治理共同体。
五、关于加强监管力度
结合专项整治,解决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信访矛盾问题。以“解剖麻雀”方式,通过梳理排查、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分析总结等,树立整治小区典型,以点带面,整治物业领域信访投诉多的突出问题。各区、县(市)各明确1个典型小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如越城区新老物业交接问题,发布《越城区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六、关于推动行业自律
继续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完善《绍兴市物业管理行业制裁规则》《绍兴市物业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制度》《绍兴市物业项目经理考核记分标准》等制度。对行业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高层住宅安全警示教育、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等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
联系人:唐舜英;联系方式:0575-85139216。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