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5-2617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5-09-22 16:16:2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为便于各单位、村(居、社区)及社会公众准确理解和有效实施《关于完善斗门街道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斗办〔2025〕23号),现就相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斗门街道限额以下工程类项目交易行为,加强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越政办发〔2025〕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起草了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1、明确招投标管理体制:对斗门街道限额以下工程类项目的交易限额范围进行明确。
2、完善招投标规范运作:明确项目立项、项目的评估设计预算预审、项目审核、发布公告、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踏勘现场、招标答疑、投标开标评标公示、签订有关合同、工程类项目后续管理、项目结算和支付、档案管理等各项要求及村(居、社区)级招投标流程要求。
3、严格招投标工作纪律:明确“六个不得”,严禁违规干预、规避招标、操纵结果等行为,对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所有工程类项目需完成结算审计后方可支付尾款;街道纪工委、招投标中心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斗门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俞泽鑫
联系电话:0575-88408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