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2日,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和外照射治疗(重离子放疗)、脑机接口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绍市医保〔2025〕26号), 现就有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24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外照射治疗(重离子放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9号)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脑机接口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14号)精神,形成我市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并对医保支付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同时出台外照射治疗(重离子放疗)、脑机接口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主要内容
规范整合我市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删除“静脉血栓风险评估与出血风险评估”等78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营养状况评估-营养筛查”等7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和支付政策总体平移的原则,将63个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特级护理”等56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急诊留观护理”等7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同时出台新增外照射治疗(重离子放疗)和侵入式脑机接口置入费、侵入式脑机接口取出费、非侵入式脑机接口适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三、适用对象
规范整合后的项目适用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适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政策适用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
五、新旧政策差异
将我市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国家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项目,并同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
解读单位: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解读人:傅海港
联系电话:0575-8911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