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26-10106122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6-07-06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经济管理综合类,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政办发〔2026〕10号 |
| 统一编号: | ZJDC01-2026-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加快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绍兴市加快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6〕2号)等文件精神,全力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绍兴市立足优势产业集群,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提升专业市场创新力、集聚力、辐射力和全球资源配置力。到2030年,力争全市专业市场年交易额超4500亿元,形成以中国轻纺城为核心的千亿级龙头,华东国际珠宝城、大唐袜业市场等若干百亿级骨干,以及一大批亿级特色专业市场为支撑的“1+2+N”梯度发展格局,为我市加快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重点任务
(一)聚焦统筹布局,打造高质量架构体系
1.坚持梯度培育。建立科学的分类评价体系,将全市专业市场划分为龙头引领型、特色发展型、转型提升型和有序退出型四类。采取改造提升、转型腾退等差异化路径,“一场一策”研究实施方案,龙头市场聚焦高端化、国际化,特色市场突出差异化、品牌化,转型市场强化数字化、功能化,退出市场稳妥推进腾退盘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强化全域统筹。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商业网点规划为引领,推动专业市场与城市发展、产业布局有效衔接。协调推进周边配套设施优化提升,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集约高效的专业市场体系,带动“人、货、场、链”全方位优化。原则上不再新增传统专业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3.盘活低效市场。对空租率高、经营困难的专业市场,支持通过用地及建筑用途转换、兼并重组、股权合作等方式,融入周边大型市场或转型为社区商业中心、专业展厅、文创园区等。对产权分散的专业市场,可依法依规先进行产权归集再整体改造。对安全不达标、环保不合格、经营不合规以及影响城市发展的专业市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运营主体有序实施搬迁腾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局)
(二)加强联动协同,优化专业市场生态
4.推进产业链供应链融合。推动专业市场加强与“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对接合作,助力新品研发。推进“小单快反”柔性供应链建设,升级“前店后厂”运营模式,促进高水平经营与高质量制造良性互动。支持专业市场与城乡保供网络、区域物流枢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信息互联、设施共享,协同推进供应链共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5.加强配套服务。优化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到2030年,建设专业市场知识产权调解组织(维权工作站)6个以上。对经营主体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鼓励专业市场管理方在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商户营收增长、合规经营、品牌培育等情况,探索制定差异化租金定价政策。支持专业市场运营主体提供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智慧共享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优化纳税服务,鼓励商户向限上企业发展,避免“内卷式”竞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6.放大特色优势。支持专业市场立足产业基础、区位条件,聚焦“品牌化、数字化、国际化”方向,在业态、模式、管理等方面精准转型,实现纺织、珍珠、袜业等专业市场核心产业集群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标准制定等“微笑曲线”两端延伸,推动专业市场从单一的“交易平台”向“产业服务平台”转型。(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构建多元业态,推动消费场景融合
7.改善硬件设施。支持老旧专业市场设施更新行动,推进配电房、货梯、空调、照明等设备更新,加快项目审批与证照补办速度。指导专业市场管理方按标准配齐消防安全设施,及时改造存在隐患的外窗、幕墙、保温层。到2030年,改造提升专业市场试点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局)
8.强化品牌引育。探索在专业市场中培育首店集聚区、首店孵化区、首店提升区,丰富原创型特色产品供给。鼓励举办国内外设计类赛事、新品发布会和产销对接会,发布行业指数,提升绍兴专业市场的行业影响力和话语权。引导专业市场打造区域公共品牌,融入“浙江制造”品牌矩阵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9.推动业态融合。支持专业市场依托绍兴特色文旅资源,引入AI导购、智慧体验等新技术新应用,打造沉浸式、交互式消费场景。精准定位消费需求,推动传统专业市场向文旅体验、研学实践、工业观光于一体的复合型消费空间转型。鼓励专业市场创建A级景区和文商旅综合体,挖掘产业文化内涵,建设行业博物馆、展示馆等。全市专业市场每年开展“越惠悦生活”系列促消费活动2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集团)
(四)深化数智改革,拓宽市场营销渠道
10.深化AI赋能。实施“人工智能+专业市场”行动,鼓励在纺织、珠宝、袜业等重点领域开发行业垂直大模型,将AI融入产品设计、交易分析、数字营销、仓储物流等全链条环节。推进“布谷AI”等生态平台建设,积极打造特色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11.推广数字技术。鼓励专业市场打造线上“孪生市场”,推广直播电商、云展会等新模式。推动市场商户与电商平台、直播团队等开展合作,支持专业市场建设共享直播间。推动跨部门、跨市场数据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壁垒,提升专业市场治理智能化水平。鼓励专业市场深度参与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
(五)鼓励出海拓市,推进内外协同发展
12.发展外贸新业态。推进专业市场联动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柯新亚”跨境专线。积极推动“智能关锁”等应用提升物流效能,支持商户参与“批次检验”“远程属地查检”等海关监管模式试点。鼓励商户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力争每年新增跨境电商主体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绍兴海关)
13.构建海外服务网络。引导专业市场合理有序跨境布局,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等方式拓展海外市场。支持专业市场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RCEP成员国等重点区域布局海外仓、产品展示中心。持续开展外经贸法律服务活动,增强企业海外风险抵御能力,每年开展涉外法律服务活动5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绍兴海关)
14.推动内外贸规则衔接。建设内外贸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枫桥式”外汇服务(驿)站建设,提升报关、报检、结汇、退税等一站式服务水平。有针对性提供国际市场规则培训、法律政策咨询、经贸摩擦应对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绍兴海关、人行绍兴市分行)
(六)强化政策供给,全力做好要素保障
15.统筹财政资金。因地制宜、用足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市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和消费新场景打造,积极争取国家“两重”“两新”等政策支持。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专业市场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更新片区试点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商务局)
16.优化金融服务。用好政府投资基金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低息信贷、供应链金融等特色服务。支持专业市场运营主体和商户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抵押融资等方式缓解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控集团、人行绍兴市分行、绍兴金融监管分局)
17.保障土地供应。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对属闲置、低效商业服务业用地的专业市场改扩建的,经批准后重新核定规划条件,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增加建筑面积的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扩建土地符合零星用地标准的,可按协议方式完善用地手续。鼓励专业市场运营主体通过二级市场取得邻近地块土地使用权,或由政府收回后重新供应,用于配套设施建设。依法依规补办部分市场历史遗留的用地和规划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8.深化人才支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专业市场与院校共建订单班、实训基地。支持建设绍兴人力资源专业市场招聘专区。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化经营、跨境电商、物流供应链等领域人才申报“名士之乡”英才计划。(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二、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商务和市场监管双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定期梳理问题清单,精准破解堵点难点。重点支持7家首批省级试点专业市场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专业市场转型升级的政策举措、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