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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6-10105716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6-05-28
主题分类: 农业水利综合类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26〕9号
统一编号: ZJDC01-2026-0002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以深化县级统管为牵引 持续优化农村供水服务水平实施方案(2026—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1 09:0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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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以深化县级统管为牵引 持续优化农村供水服务水平实施方案(2026—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



以深化县级统管为牵引?持续优化农村供水

服务水平实施方案(2026—2027年)


深入贯彻《供水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深化县级统管为牵引,健全三项机制,压实四方责任,夯实工程基础,加快构建全链条、现代化、可持续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到2027年,县级统管机制更加完善,全面建成农村供水2小时服务圈,全市平均农村规模化供水覆盖率提升至93.8%,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9%以上,水费到户收缴行政村覆盖率达100%,水费收缴率达90%以上,农村供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完善水站运行机制,提升管护专业水平

(一)落实标准化运维体系。县级构建覆盖水源地巡查、水厂(站)设施维修养护、水质日常检测等全流程标准化运维体系,将执行情况纳入统管单位年度绩效评价。做好已申请退出水厂(站)过渡期用水监管和保障,在水厂(站)完全报废前,确保供水不间断、水质达标,并逐步推进水厂(站)报废、管网设备拆除工作。加大县级统管专业运维队伍建设,到2027年,实现单村水站标准化运维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区、县〔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保障分散型供水安全。针对集中供水工程未覆盖的农村人口,采取建设小微型水站、安装合格净水器等措施,保障供水安全。通过下山移民、镇村集聚等方式,逐步减少分散及小微型供水人口数量。乡镇(街道)指导县级统管单位对分散和小微型供水人口建档立卡,实行每半年动态管理;明确管护责任人,参照集中供水工程管护制度,每季度对小微型供水工程开展巡查和设施设备维护。(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三)推进数字化升级改造。优化感知体系建设,完善数字化平台功能,持续推进县级平台功能迭代更新,推进水厂(站)及管网等设施水量、水质等在线监测数据接入监管平台,推动平台数据更新。到2027年,全面接入水量、水质等在线监测数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数字孪生工程建设。

二、规范水费收缴机制,保障工程长效运行

(四)健全水价形成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促进节水的原则,依据《浙江省定价目录》确定的定价范围制定农村供水水价,探索推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经营性用水分类水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健全水费收缴机制。农村供水工程实行“一户一表一户号、计量收费”。“千吨万人”以下水厂(站)由县级统管单位负责抄表,水费可由统管单位统一收取,也可由统管单位与相关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等所有权人协商确定水费收缴模式,签订书面协议。推广数字化缴费模式,鼓励全面开通线上支付渠道。(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六)探索水费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低保户等经济困难农户水费减免或补偿机制,保障基本用水权益;水费实行统收统支、专款专用,有条件的设立水费收缴奖励机制,提升水费收缴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

三、优化供水服务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探索问题“一站式”化解。依托规模化水厂、乡镇(街道)服务中心等合理设置农村供水服务网点,畅通服务热线,实现2小时内到达处置,确保群众咨询与投诉及时回应;探索农村供水保障群众反映问题快速处置流程,实行接诉即办、首问负责等制度。市、县两级探索建立信访、水利、乡镇(街道)及各责任单位舆情信息共享处置体系。(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水利局)

(八)强化供水“应急式”保障。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先期研判、响应启动、善后评估等应急体系;县级政府将农村供水应急保障纳入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细化“一厂(站)一策”,因地制宜储备农村供水应急物资,建强应急抢修队伍,每年开展应急演练;提前通过村级公告等渠道,发布节日供水服务安排、应急联系方式及防冻抗旱提醒;按照县级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极端情况下的应急保障服务指导。(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

四、夯实供水工程基础,强化硬件运维保障

(九)优先实施管网延伸工程。依托“绍兴水网”建设,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优先发展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到2027年,全市开工建设规模化水厂2座,完成管网延伸16公里,计划覆盖单村水站30座。(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十)逐步推进管网更新改造。根据管网材质、年限、漏损情况等,逐步推进老旧管网更新换代。对农村供水用户水表全面普查与数字校准,推动更换升级。到2027年,全市改造供水管网208公里,全覆盖完成数据校准,更换入户水表8000个。(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十一)持续加强水源稳定保障。推进水库、山塘等稳定水源及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完善供水工程“一源一备”建设,单一水源水站应配套应急或备用水源,针对难以建设备用水源的水站,科学规划实施堰坝加高、大蓄水池增设措施,提高水源供水保障率。到2027年,全市新改建水源工程10处,新改建原水管道长度5公里,推进引调水工程1处。(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五、健全县域管理体系,压实四方责任

(十二)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县级政府牵头制定或修订统管实施办法,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明确县级统管单位和属地乡镇(街道)管理职责。县级政府应对农村供水成本予以补助,根据需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积极争取上级农村供水资金支持,保障工程和县级统管单位的长效运行。

(十三)落实部门工作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城市供水建设、运维主管部门按职责负责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建设、管护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供水工程健康影响评估。生态环境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负责饮用水水源监测和水源地保护。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保障。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电力公司负责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用电优惠政策。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职责加大政策、资金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四)压实统管单位责任。县级统管单位承担县域农村供水运行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县域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完善日常巡查、水费收取、水质检测、安全生产等运行管护制度,落实管护经费。县级统管单位管理范围覆盖“从源头到户表”全流程,开展取水口巡查、水厂(站)管护、管网维修、水质检测、供水服务和应急保供等工作。

(十五)健全镇村协同责任。乡镇(街道)认真落实农村供水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负责做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政策处理,调解农村供水纠纷;乡镇(街道)指导村民委员会将农村供水水源保障、水源地保护、自觉缴纳水费等纳入村规民约,协同统管单位做好分散人口用水保障和日常管理。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开展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配合统管单位做好水费收缴、供水设施保护和供水问题反馈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工作负总责,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各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农村供水监督指导工作。探索完善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情况与财政资金补助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做好资金支持。创新体制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和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支持。加大宣传报道,切实增强农村群众安全用水、节约用水、有偿用水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供水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绍兴市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重点任务清单

   2.绍兴市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工程措施表


附件1


绍兴市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行动计划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1

完善水站运行机制

落实全流程标准化运维,确保“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安全,单村水站专职管护人员配置不低于0.2人/站,保障集中供水工程未能覆盖的农村分散及小微型供水工程供水人口供水安全;推进数字化升级改造。

各区、县(市)政府

市水利局

2026年

县级统管单位落实覆盖水源地巡查、设施维修养护、水质日常检测等全流程的标准化运维规程;乡镇(街道)全面摸排分散式供水人口信息,建档立卡、每半年动态管理,县级统管单位定期开展巡查和设施设备维护。

2027年

推行全流程标准化运维,将标准化运维执行情况纳入县级统管单位绩效评价,加大县级统管专业运维队伍建设,单村水站专职管护人员配置不低于0.2人/站。县级统管单位将水厂(站)等设施水量、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全部接入县级管理平台和上级监管平台,做好平台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数字孪生工程建设。

2

规范水费收缴机制

健全水价形成、收缴、补偿等机制,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缴尽缴,水费到户收缴覆盖行政村比例达到100%,水费收缴率达90%以上。

各区、县(市)政府

市发改委

市水利局

2026年

开展水费收缴试点(上虞区县域试点;柯桥区稽东镇、诸暨市东白湖镇、嵊州市贵门乡、新昌县沃洲镇乡镇试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级统管单位、乡镇(街道)确定水费收缴模式并签订书面协议,纳入县级统管制度和村规民约。

2027年

推行水费入户收缴,县级统管单位设立水费收缴奖励机制,提升水费收缴率;水费到户收缴覆盖行政村比例达100%,水费收缴率达90%以上。

3

优化供水服务机制

建立问题共享处置机制,实现农村供水问题监测、受理、处置、反馈闭环管理,全力打造2小时服务圈;将农村供水应急保障纳入县级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保供工作,极端天气下防范化解农村供水风险隐患。

各区、县(市)政府

市信访局

市水利局

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

探索农村供水保障群众反映问题快速处置流程,实行接诉即办、首问负责等制度。市、县两级探索建立信访、水利、乡镇(街道)及各责任单位舆情信息共享处置体系。

2027年

县级应急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农村供水纳入县级政府专项应急预案,乡镇(街道)指导县级统管部门修订农村供水统管单位应急预案和“一厂(站)一策”。

4

夯实供水工程基础

推动2座规模化水厂开工建设,完成规模化水厂管网延伸16公里;改造供水管网208公里,更换入户水表8000个;新改建水源工程10处,推进建设引调水工程1处,新改建原水管道5公里。

各区、县(市)政府

市建设局

市水利局

2026年

完成16公里规模化水厂管网延伸,供水管网改造43公里,一户一表更换2000个,新改建水源工程5处。

2027年

推动2座规模化水厂开工建设,供水管网改造165公里,一户一表更换6000个,新改建水源工程5处,推进辽湾水库至第二、第三水厂引水工程等水源工程前期工作。

5

压实四方责任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压实县级统管单位责任,健全镇村协同责任,健全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统管机制。

各区、县(市)政府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建设局

市水利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综合执法局

市税务局

绍兴供电公司

2026-2027年

县级政府明确县级统管单位和属地乡镇(街道)管理职责,牵头修订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制度,制定县级统管单位绩效评价办法,各管理主体共同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附件2

绍兴市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工程措施表

区、县(市)

城镇管网延伸

水源工程

农村供水管网改造

工程总投资(亿元)

受益村(个)

受益人口(人)

管网延伸(公里)

新改建规模化水厂(座)

新(改)建水源数(处)

新(改)建原水管网长度(公里)

改造供水管网

(公里)

一户一表更换(个)

2026年

2027年

2026年

2027年

2027年

2026年

2027年

2026年

2027年

柯桥区

/

推动开工

2座

5

5

5

18

17

300

/

1

8

7100

上虞区

16

/

/

/

/

5

/

/

/

0.18

1

936

诸暨市

/

/

/

/

/

5

3

/

/

0.026

4

600

嵊州市

/

/

/

推动前期1处

推动前期

20公里

/

115

1000

4700

2.26

45

110000

新昌县

/

/

/

/

/

15

30

700

1300

0.05

4

2000

合 ?计

16

/

5

5

5

43

165

2000

6000

3.516

62

120636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