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23年6个城市有47家企业累计超批复用煤458.9万吨,湖州恒腾差别化纤维公司和嘉兴新凤鸣集团下属两家公司违反能评要求,以燃煤锅炉替代天然气锅炉供热,长期超批复用煤,个别企业甚至长期瞒报用煤量。”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3日 |
反馈问题 | 2023年6个城市有47家企业累计超批复用煤458.9万吨,湖州恒腾差别化纤维公司和嘉兴新凤鸣集团下属两家公司违反能评要求,以燃煤锅炉替代天然气锅炉供热,长期超批复用煤,个别企业甚至长期瞒报用煤量。 |
整改实施主体 | 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党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对发现的超批复用煤企业问题限期整改,确保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批复范围内。 |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 绍兴市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立行立改。市、县发改部门联动开展两轮用能涉煤企业地毯式检查,约谈古纤道、杭协热电等10家超审批用煤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对一”下发整改通知书,将减煤目标按月度分解下达至每一家燃煤热电企业,确保2024年煤炭消费符合审批要求。相关超批复用煤企业已于2024年12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省能源局。对未按期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等措施。 2.举一反三。下发《关于调整下达各区、县(市)、滨海新区2025年用煤控制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度控煤工作的通知》,由各地分解下达用煤企业控制目标,坚决遏制超时序用煤,倒逼企业落实社会责任。市发改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开展排查。 3.长效机制。各区、县(市)和滨海新区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与重点用能单位签订化石能源消费责任书,开展企业用煤情况监测预警,引导企业科学调控煤炭用量;将相关企业用煤情况纳入年度节能监察的重点内容,对瞒报用煤量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整改成效 | 1.刚性管控。按期调度全市涉煤企业用煤量,对于超时序进度、时序控制目标的企业下发工作提示函,压紧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企业超批复用煤。2025年全市无超批复用煤企业。 2.源头管理。排查19台2020年11月以来新建锅炉,其中8台锅炉为央督发现问题整改锅炉,已落实整改措施,其余均非违规建设锅炉。 3.健全机制。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及监测预警机制有效运行,完成用能预算管理、监测、评价,25家企业化石能源消费均未超预算。引导企业科学调控煤炭用量,企业用能行为更加规范。 |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 2026年1月14日,省能源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负责人,采取查阅资源、问询了解、现场查看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2023年6个城市有47家企业累计超批复用煤458.9万吨,湖州恒腾差别化纤维公司和嘉兴新凤鸣集团下属两家公司违反能评要求,以燃煤锅炉替代天然气锅炉供热,长期超批复用煤,个别企业甚至长期瞒报用煤量。”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575-85155690 电子邮箱:2100692273@qq.com |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