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653/2025-10104101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 主题分类: | 科技 |
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各高校院所、科创平台、科技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以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为载体、以科技金融为保障、以科技服务为支持的“三位一体”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体系,根据《绍兴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指引(试行)》(绍市科〔2025〕4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绍兴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我市“315”科技创新体系,聚焦现代纺织、集成电路、新材料、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专业性强、开放共享的概念验证中心,打通从实验室样品到市场化产品的关键环节,加速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科创平台、研究型医院、科技企业等。
三、标准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技术与工艺可行性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服务能力,通过概念验证建立技术标准,推动工艺标准、生产标准的制订,并出具技术可行性报告。
2.具备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设施条件,具有可支配使用(通过购置、合作等方式)的概念验证核心功能对应的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有条件的应根据实际需要同步配套或建设验证场景。
3.具有专业化服务团队,汇聚学术界、产业界、投资界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概念验证服务和专家团队;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应熟悉相关领域概念验证、商业咨询、投融资、创业孵化等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
4.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建立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具备适应开放共享要求的运行机制,整合相关科创平台及产业链上下游创新主体,共同提供服务。
5.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强化科技保密、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管理,近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ypt.kjj.sx.gov.cn/),进入“项目管理”-“新建项目申报”-“市认定类”-“市级概念验证中心申报”栏目进行填报(点击法人登录跳转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登录操作,政务网登录成功后会自动返回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申报单位可先行填写《绍兴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书》(详见附件1),编制建设方案,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10月31日前完成在线提交。
2.审核与评审。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必要时可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及现场考察,确定本地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名单,并于2025年11月12日前完成在线推荐工作。
3.名单备案。各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建设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备案。
五、其他
请各区、县(市)和各市级归口管理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本地区单位积极申报,请各属地科技主管部门于2025年11月12日前,将本地区建设名单的备案函报送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任春颖,电话:0575-89175689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