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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编号21)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17 18:2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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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行营地施工陈腐垃圾违规露天堆放,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二次污染(编号21)。”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2025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

(编号21)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公示日期

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30日

反馈问题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行营地施工陈腐垃圾违规露天堆放,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二次污染。

整改实施主体

上虞区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陈腐垃圾的分类规范处置;完善垃圾坑和临时堆放点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污染风险。

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2026年4月底前,科学规范做好陈腐垃圾清挖、转运及分类处置工作;完成清挖效果验收,确保处置效果符合环保要求,降低对周边环境污染风险。完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整改期间垃圾渗滤液、积水、扬尘等污染防治工作。

2.举一反三。2026年5月底前,对问题点位周边区域在建工程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前期地勘及施工期间是否发现类似陈腐垃圾,若存在此类问题,立即做好清运、处置工作。

3.长效机制。强化杭州湾经开区在建工程日常巡查管控,加强部门协作,对各项工程前期地勘及施工期间发现的陈腐垃圾合法合规处置。

整改完成情况

1.已完成。落实立行立改要求,全面完成各项任务。问题发现后,经开区管委会立即召开多轮会商会议,制定整改方案,要求限时整改、规范推进,迅速启动陈腐垃圾清挖、转运等工作。截至2025年11月4日,已完成全部陈腐垃圾(含临时堆放区混合物)的清挖外运,后续通过祥龙、华西侧两个暂存点的筛分设备完成分类处置,可回收物、不可回收无害垃圾、有害垃圾均按要求交由对应合规单位处置,筛下土和骨料全部回填至九六丘地块。2026年1月30日,召开清挖验收报告专家评审会议,第三方环保检测确认处置效果达标,完成清挖效果验收。整改期间,严格落实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对开挖现场裸土区域进行覆盖防扬尘,设置围挡、防尘网,配备相关设备洒水降尘,修建防渗沟、集水池收集处理渗滤液和积水,经复测,垃圾坑及北侧沟渠积水均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彻底解决劣v类水体污染问题。

2.已完成。落实举一反三要求,完成排查整改工作。经开区管委会先后于2025年11月、2026年1月、2026年4月,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核查前期地勘及施工期间是否存在类似陈腐垃圾,排查过程中未发现相关问题。

3.已完成。落实长效机制要求,强化日常管控。经开区管委会制定专项检查机制,明确巡查、排查及处置流程,确保对工程前期地勘及施工期间发现的陈腐垃圾依法合规处置。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市综合执法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已对省生态环境厅对2025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编号21)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和台账资料的验收核查。根据核查情况,“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行营地施工陈腐垃圾违规露天堆放,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二次污染(编号21)”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9180240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