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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李氏照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00万支荧光灯管技改搬迁项目由上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0月29日虞环审〔2013〕32号(滨)文审批通过。该项目已建成,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拟对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国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知》精神,决定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虞市李氏照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00万支荧光灯管技改搬迁项目
2、生产规模:年产400万支荧光灯管
3、建设单位:上虞市李氏照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沥海镇工业区
5、决算总投资:140万元
6、环保投资:15万元
7、开工时间:2014年1月
8、试生产时间:2014年1月
9、投产时生产规模:年产180万支荧光灯管
10、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建设项目规模为年产180万支荧光灯管,生产工艺与环评及其批复一致,生产规模与与环评及其批复相比有所减小。
2、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委托沥海镇环卫部门作清运处理,不外排。
3、项目产生的汞蒸气与绷丝有机废气收集后一起经载硫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卷粉工序的粉尘加罩收集后无组织排放,其余燃料废气、烤管废气和油墨废气均无组织排放。
4、该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厂界噪声对周围无明显影响。
5、项目固废来自生产和生活两部分,生产型固废主要有废普通玻璃、含汞废玻璃、废活性炭、原料包装废料(含油墨)等,生活型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普通玻璃由昆山孟仕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含汞废玻璃委托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委托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处置;油墨等原料包装废料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委托上虞市沥海镇环卫所统一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上虞市李氏照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00万支荧光灯管技改搬迁项目按环保“三同时”要求现已投入生产。经监测,结论如下: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由于目前滨海新城截污管网还未建成,企业委托沥海镇环卫部门作清运处理。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料废气、烤管废气、卷粉工序的粉尘废气、绷丝有机废气、汞蒸气、白胶废气和油墨废气,其中汞蒸气与绷丝有机废气收集后一起经载硫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卷粉工序的粉尘加罩收集后无组织排放,其余废气均无组织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监测结果为:汞排放浓度3.4×10-3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0.89 mg/m3,甲醇排放浓度<0.14 mg/m3,丙酮排放浓度0.39mg/m3,乙酸丁酯排放浓度<4×10-3mg/m3。汞、非甲烷总烃、甲醇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范围为0.077 mg/m3~0.179 mg/m3,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以生产时间每天8小时、每年320天计算,废气汞排放量为0.0052千克/年,小于环评批复控制值(环评批复废气汞≤0.0152千克/年)。
3、噪声
该项目厂界噪声共设置4个测点,昼间监测一次,夜间不生产。监测结果:厂界东、南、西、北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64.4、62.0、56.9、55.5dB(A),厂界西、北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的要求;厂界东昼间噪声超标受道路交通、沙场铲车作业等的影响;厂届南昼间噪声超标受弯管机等设备的影响。
4、固废(产生量)
该项目固废来自生产和生活两部分,生产型固废主要有废普通玻璃、含汞废玻璃、废活性炭、原料包装废料(含油墨)等,生活型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固废产生量为33t/a:其中废普通玻璃产生量为20 t/a,由昆山孟仕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含汞废玻璃产生量为5 t/a,委托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5 t/a,委托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处置;油墨等原料包装废料产生量为0.5 t/a,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t/a,委托上虞市沥海镇环卫所统一处置。
四、公示日期:
本公示期限为2014年9月25日~10月1日,共七天,公示期间投诉电话:12369,81199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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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滨海新城环境保护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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