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绍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2020年)>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请承办处室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0年度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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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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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0年度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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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 承办时间 | 实施计划 |
编制《绍兴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 秘书处 | 2020年7月-2021年4月 | 1、2020 年8 月中旬前,起草形成《规划》基本思路及框架。 2、2020年9月底前,起草形成《规划》初稿。 3、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首轮意见征求,形成中间成果。 4、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规划成果专家论证等工作。 5、2021年初,提交市政府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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