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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MB1672917L/2025-239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5-12-08
主题分类: 医保 发文字号: 绍市医保〔2025〕30号
文件登记号: ZJDC73-2025-0004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放射检查及部分泌尿系统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9 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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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局各分局,全市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放射检查及部分泌尿系统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31号)精神,形成我市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放射检查及部分泌尿系统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服务产出为导向”的基本原则,对照国家立项指南映射关系,形成我市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放射检查及部分泌尿系统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相关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9)。调整部分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0、11)。

二、各区、县(市)医保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密切监测价格调整项目服务量变化,对服务量出现异常增减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并督导执行,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报告。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完成信息系统更新,确保群众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公立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及价格信息公示等相关工作,主动向患者做好立项指南等落地的沟通解释,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8日起执行。

附件1.绍兴市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pdf

附件2.绍兴市临床量表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pdf

附件3.绍兴市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pdf

附件4.绍兴市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pdf

附件5.绍兴市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pdf

附件6.绍兴市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pdf

附件7.绍兴市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pdf

附件8.绍兴市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pdf

附件9.泌尿系统类透析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不公开征求意见).pdf

附件10.部分删除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pdf

附件11.部分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pdf

编辑:(市医保局)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