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600554025306E/2026-10105595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6-05-19 |
根据《关于印发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九个政策的通知》,经主体自主申报、街道初审、新区社会工作局复核,现将奖补情况公示如下:
1.共富工坊奖补
根据政策,培育发展“共富工坊”,对新建品牌带动式、产业赋能式“共富工坊”每个奖补2万元。经审核,绍兴团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符合奖补条件,拟奖补2万元。
2.省级生态低碳农场奖补
根据政策,对成功创建成省级低碳农场的,每个奖补5万元。绍兴市誉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创建省级低碳农场,拟给予奖补资金5万元。
3.糯稻种植奖补
根据政策,鼓励种粮主体种植黄酒专用糯稻,对与酒企签订收购协议并实际收购的糯稻,在享受规模种粮补贴的基础上,市级每亩补助300元,新区1:1配套补助。经审核,郑君毅等23个主体符合条件,共计拟配套奖补244.68万元,具体见附件。
4.粮食生产贷款贴息奖补
根据政策,对符合贴息条件的规模化种粮主体发放的贷款(含已发放未到期的存量贷款),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逾期贷款不予贴息。经审核,张胜灿等31个主体符合条件,拟给予贷款贴息奖补18.904181万元。
5.秸秆收储中心建设(村级)奖补
根据政策,对年收储100吨以上的村级归集点,按照每个3万元进行补助。经审核,斗门街道三江村、斗门村和沥海街道东海村等3个主体符合条件,拟分别奖补3万元,合计9万元。
6.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
根据政策,对新区范围产生的农作物秸秆进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产业化等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以及秸秆粉碎初加工的秸秆利用主体,且年利用(粉碎)量达100吨以上的,按每吨100元予以补贴。经审核,浙江豪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主体符合奖补条件,拟奖补合计52.3415万元,具体如下:
(1)浙江豪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利用(粉碎)635.7吨,拟奖补6.357万元;
(2)绍兴市波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利用(粉碎)3830.55吨,拟奖补38.3055万元;
(3)绍兴市丰绿蔬菜专业合作社年利用(粉碎)767.9吨,拟奖补7.679万元;
7.2025年秸秆打捆离田服务奖补
根据政策,对新区范围内提供离田打捆服务,并将秸秆清运至区域性以上秸秆收储中心的秸秆综合利用经纪人及各类主体,向社工局备案核定数量后,按每吨22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经审核,浙江豪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主体符合奖补条件,拟奖补合计98.25002万元,具体如下:
(1)浙江豪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打捆离田76.08吨,拟给予奖补资金1.67376万元;
(2)马山街道办事处打捆离田18.29吨,拟给予奖补资金0.40238万元;
(3)斗门街道办事处打捆离田489.02吨,拟给予奖补资金10.75844万元;
(4)孙端街道办事处打捆离田51.97吨,拟给予奖补资金1.14334万元;
(5)沥海街道办事处打捆离田3830.55吨,拟给予奖补资金84.2721万元。
8.新开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奖补
根据政策,对当年新开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的奖补0.5万元。经审核,绍兴市誉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绍兴红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主体符合奖补条件,拟分别奖补0.5万元,合计1万元。
9.叶菜价格保险补助
根据政策,实行叶菜成本价格保险,保费由市、新区两级财政承担90%奖补,市级财政奖补外,其余新区财政配套。经审核,绍兴正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9个主体符合奖补条件,拟奖补合计157.218876万元,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奖补情况有异议,请致电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9291251。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