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新区将组织开展2026年绍兴滨海新区第三轮新车首保消费券活动,同步开展新增参与市场销售市场主体征集及前两轮备案主体续备名单公示工作。本次征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原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6月2日(含)至2026年6月15日(含)(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二、报名条件
本次征集分为前两轮已备案主体直接续备、新增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公开报名两类,所有自愿参与市场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自愿严格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且在新区内从事汽车生产及销售业务的市场主体,相关要求按照绍兴综合保税区服促中心有关政策执行。?
(二)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三)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具备较强的监管和宣传推广等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能及时受理解决消费、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
三、续备名单公示及主体分类办理规则
(一)前两轮已备案主体续备及名单公示
现将参与过我区前两轮新车首保消费券活动、已完成备案的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1)。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实名向我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575-85211754、0575-8521177
邮箱:1224771164@qq.com
1.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经核查符合活动要求的已备案主体,无需重复报名、无需提交材料,自动纳入本轮活动续备名单,直接取得本轮参与资格。
2.已备案主体若自愿退出本次活动,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退出说明,发送至指定邮箱:1224771164@qq.com。
(二)新增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公开征集
未参与前两轮活动的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可自愿报名参与本次公开征集,征集标准与前两轮保持一致。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
?1.《2026年绍兴滨海新区第三轮新车首保消费券活动汽车销售市场主体申请表》(附件2)(需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需加盖公章)。
本次报名以自愿为原则,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市场主体需在充分知晓并认同本公告所有条款的基础上,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至122477116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名称)+滨海新区第三轮新车首保消费券报名”。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575-85211754、0575-8521177
截止日期:2026年6月2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
六、相关要求
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服务消费者,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自愿接受综保服促中心和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 ? ? ?附件1:前两轮新车首保活动参与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名单.xlsx
? ? ? ?附件2:2026年绍兴滨海新区第三轮新车首保消费券活动汽车销售市场主体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