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荐评选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18日到1月23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85125416、85171675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38号
附件: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名单.docx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