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21K/2025-10104369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05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一、制订的背景和意义
为进一步优化文件管理、强化行政自制,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各文件实施处室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经办公室审核汇总,报局党委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二、政策制定依据
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制定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其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或者即时清理”。
三、主要内容及其说明
本次专项清理范围为现行有效的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本次清理之前已宣布失效、废止或停止执行的文件不再列入本次清理范围。
《通知》主要根据文件实施处室提出的清理意见建议,经审核后汇总制定。其中,对《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绍市教〔2022〕32号)宣布失效的原因为文件执行期限已经届满,对《关于印发<绍兴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绍市教〔2010〕89号)宣布废止的理由主要是我局行政处罚事项已调整,该文件已不符合现行上位政策文件。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教育局
解 读 人:汤锋梅、陈晓丽
联系电话:0575-85144236;0575-85200209
绍兴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