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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37U/2025-10104464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12-1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关于《绍兴市弃婴(儿童)国内送养和收养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2-17 16:3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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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民福〔2021〕228号)、《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儿童)相关工作的通知》(浙民儿〔2022〕196号)相继实施。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效解决收养登记机关、儿童福利机构在开展机构抚养的未成年人国内送养和收养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我局对近年来收养登记机关和儿童福利机构相关工作进行梳理,同时借鉴杭州市、宁波市等省内相关地区的做法经验,联合市公安局牵头起草《绍兴市弃婴(儿童)国内送养和收养工作操作规程(试行)》,进一步推动我市收养工作规范化发展。

二、主要内容

《绍兴市弃婴(儿童)国内送养和收养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共分23条,主要规定了弃婴相关工作中的临时照料、调查核实、入院体检和寻亲、入院登记、户口登记和信息录入、送养前评估体检、送养材料报送、收养登记公告、收养需求登记、收养前宣传告知、收养能力评估、试养融合跟踪、办理收养登记、户口迁出、收养后回访、规范业务档案、加强部门协作、施行时间等。

三、适用范围

《绍兴市弃婴(儿童)国内送养和收养工作操作规程(试行)》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范围为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民政局

解 读 人:杨娣 /叶枫

联系电话:0575-85099908

信息来源:绍兴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