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248/2025-10104539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一、制定背景与意义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绍兴市司法局对截至2025年12月17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旨在确保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保持一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政策依据
本次清理工作主要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即时清理的规定,并结合上级关于文件动态管理的要求开展。清理过程依法依规,确保清理结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共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继续有效4件,废止2件。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主要涉及不动产登记协同机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律援助案件点援前置制度及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提升等方面,这些文件目前仍符合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将继续执行。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废止文件具体如下:
1.《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发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的公告》(绍司发〔2019〕36号)
废止理由:部分执法主体职责和名称发生变化,继续保留将影响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2.《关于印发〈绍兴市司法局第一批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的通知》(绍司发〔2022〕22号)
废止理由:省司法厅裁量基准中已对相关内容作出规定,市司法局按照新修订《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要求原则上直接适用省级基准。
四、清理结果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废止文件自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五、解读机关与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司法局
解 读 人:黄园、冯珊珊
联系电话:8515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