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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029/2024-1010409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为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助力绍兴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并形成《绍兴市好房子评价导则(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导则》),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当前,我国住房发展已从总量短缺转向结构性供给不足,人民群众对居住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评价导则》的出台,是绍兴市响应国家号召、推动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系统性、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引导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建材等全产业链提升住宅品质,打造具有绍兴特色的“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样板。
二、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江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试行)》、《绍兴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关于优化建设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绍市自然资规发〔2025〕16号)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
三、政策内容
《评价导则》共分为七章,涵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以及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四大类评价指标,构建了完整的好房子评价体系。
好房子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础项和提升项,当参评项目满足全部基础项要求时,即确定为好房子,确定后可依据提升项得分情况进一步评价好房子等级。
好房子评价等级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提升项评价得分总分为100分,各星级好房子相应的提升项评价得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评价得分为60分~69分时,评价为一星级好房子;
2 ?评价得分为70分~84分时,评价为二星级好房子;
3 ?评价得分为85分及以上时,评价为三星级好房子。
四、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绍兴市新建住宅工程,既有住宅改造工程可参照。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中心(电话:0575-85202051,电子邮箱:7859414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