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600MB1803120Q/2026-10104610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07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制定机关需定期清理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二、文件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2.《关于印发〈公平审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三、主要内容
我局对2025年12月10日前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绍兴市牛羊定点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绍市农通〔2022〕39号)、《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绍市农通〔2022〕42号)、《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农〔2024〕3号)、《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绍市农〔2024〕6号)、《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茶叶全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绍市农〔2024〕10号)。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吕田、李越刚
联系方式:0575-88006782
绍市农通〔2026〕1号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