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600MB1803120Q/2026-10104888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11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家庭少子化趋势不断演进,养宠人群比例迅速增长,宠物已成为生活陪伴的重要情绪价值来源,国内宠物经济新赛道蓬勃兴起。为抢抓宠物经济发展机遇,加快产业要素集聚与创新发展,推动宠物经济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宠物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浙农专发〔2025〕37号)精神,制定《绍兴市推动宠物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政策依据
《方案》主要依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宠物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浙农专发〔2025〕37号),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立足绍兴现有宠物食品药品制造等产业基础与优势,推动宠物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竞争力强的宠物经济产业体系。到2028年,力争全市宠物产业市场规模突破40亿元。
(二)主要任务。一是打造一批宠物产业集群,到2028年,力争全市打造宠物经济特色产业带2-3条,规划建设宠物经济产业园1-2家,基本形成全产业链联动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二是提档一批宠物业态产品,到2028年,培育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宠物食品品牌3-5个,成为省域范围内具有主导地位的宠物食品药品制造高地。三是拓展一批市场营销渠道,到2028年,力争培育头部电商与直播运营企业3-5家,初步建成跨境供应链体系与海外营销网络。四是引育一批宠物产业人才,健全完善宠物行业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宠物诊疗机构引进高层次兽医人才和诊疗团队,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人才政策。五是规范一批涉宠服务业态,完善宠物经营行业服务标准、售后保障、宠物诊疗纠纷化解机制,初步建立病死宠物无害化处理服务网络。六是建设一批“人宠和谐”空间,到2028年,力争建成一批“人宠和谐”社区、公园、商场,并配套建设相关便宠设施。
(三)保障措施。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宠物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宠物经济统计监测,科学分析行业运行状况。各地要在用地、财政、政策、产业链等方面予以支持。积极推广“宠物友好”理念,深入普及科学养宠、规范经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推动宠物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吕田,李骏
联系方式:0575-85179030
绍市农通〔2026〕4号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绍兴市推动宠物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