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600MB1911156A/2026-10104683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绍兴市文物局) | 公开日期: | 2026-01-16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文件登记号: | ZJDC66—2026—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文广旅游局,滨海新区社会工作局,绍兴滨海新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局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修订了《绍兴市文物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地方性法规部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本裁量基准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绍市文广旅〔2024〕42号)同时废止,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裁量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绍兴市文物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地方性法规部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