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26-10106029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6-06-25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字号: | 绍市人社发〔2026〕21号 |
| 统一编号: | ZJDC13-2026-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5日
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构建权责清晰的工作体系与公平科学的选拔机制,切实提升选人用人质量,依据《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规则》(绍市编〔2025〕40号)、《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绍市编办〔2024〕28号),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开展公开招聘
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以及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的新进编外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统筹政府宏观管理与单位自主用人,依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组织实施。
二、合理设置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5. 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 应聘人员一般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学习形式要求不限,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基础性岗位原则上按专业大类进行设置。专业性岗位可以按专业名称设置,但应将相近相关专业纳入范围。用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确定的目录负责审查解释。
2. 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3. 招聘以不限制户籍为原则,以合理限制为例外。窗口服务相关岗位,根据履职实际需要,由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可限定本市户籍报考。
4. 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应符合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要求,不得设置歧视性、限制性条件,不得变相设置与岗位无关的门槛。
三、严格规范招聘程序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需在市委编办核定的用工控制数、使用计划范围内,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也可由市人力社保局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一组织,一般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教师、卫技、公安辅警、司法雇员、综合行政执法(交通执法)、养老儿童护理、检验检测等岗位的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单独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开招聘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公开招聘工作计划,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需包含以下内容:
1. 用工单位的名称或基本情况;
2. 招聘的岗位名称和人数;
3. 报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4. 招聘的方法和主要程序;
5. 报名的方式和时间地点;
6. 考试的时间、内容、范围和方法,以及考试综合成绩中笔试、面试所占比例;
7. 查询有关信息的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
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应当通过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发布,发布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有效报名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聘公告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须发布补充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全面、真实、准确。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不降低开考比例的一般应当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告知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由用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用工单位应及时反馈并说明理由。
(四)考试。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一般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组织考试;部分侧重于专项技能的特殊工种类、技术技能类等岗位,可结合岗位实际,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采取面试或技能测试等形式公开招聘。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也可以采用实务操作、模拟试讲等形式。面试考官全市调用、抽签分组,每个面试小组由5—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对考生的评分应当全面、客观、公正,独立进行,并实行实名制。面试期间,面试考官不得有影响考生面试或影响其他考官对考生公正评价的表情、语言和行为。面试成绩应当天公布。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或录音。面试原始资料、录像录音要保留半年备查。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招聘公告,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体检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由用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并将考察结果反馈市人力社保局。考生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应根据招聘公告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有所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编外聘用人员一般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用工单位委托具备法定经营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实施。劳务派遣机构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递补。新招录编外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后,至下一次编外聘用人员集中招聘组织实施前,对应岗位因辞职、辞退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空缺的,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是否从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人员的,按照招聘流程组织体检、考察及公示,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强化监督管理
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上级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用工单位应加强审核把关,在招聘过程中,如遇到有影响招聘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对象,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完善入职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入职前商事行为、从业背景等核查工作,明确编外聘用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与本岗位相关的营利性商事活动,入职后不得利用岗位便利为本人及近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用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统筹监管与督查工作,用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入职审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加强工作保障
市委编办负责编外聘用人员总量管控与计划核定。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负责自主招聘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公平公正。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保障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各单位加强协同联动,保障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警务辅助人员、司法雇员、政务服务专员、执法辅助类编外聘用人员等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制定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实施细则。
附件:1.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需求申报表
2.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3.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考察结果备案表
4. 入职商事行为及廉洁从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