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600MB18026628/2025-10104566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5-12-26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
| 文件登记号: | ZJDC62-2025-0002 |
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绍兴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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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滨海新区社会工作局、财政局(国资办),市级有关部门:
为引导和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努力建成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性的退役军人创业园,助力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创业成功。现制定《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管理实施办法》,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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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绍兴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6日
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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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8〕112号)、《浙江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园指导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4〕18号)等精神,积极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退役军人创业园(以下简称军创园)是退役军人创业创新项目产业化的成长平台,是农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业领军企业等发展的集聚空间。军创园重点围绕中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需求,提供基础生产经营场地、设施等,在“引”“育”“孵”不同阶段集聚各类服务资源,开展资本、人才、技术、管理、市场、政策、信息化等方面的有效服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积极鼓励各类主体建设和运营军创园。构建以高效益为核心的入园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优先引导低消耗、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的创新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入驻,不断提高军创园的管理水平和产出效益,实现资源要素分档差异化配置。积极推动“一园驱动,多点协同”统筹发展、协同发展、均衡发展,大力引导成熟企业出园加入各级加速器等创业载体。
二、市军创园的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市军创园需同时满足下列3项指标:
1.?用于退役军人创业的园区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边界清晰、法律关系明确、可自主支配,园区创业配套服务设施健全完善;
2.?具备有创业导师、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组成的专业运营团队;
3.?入驻军创实体20家以上,入驻园区的军创实体年度营业总收入不低于800万元,年度利税总额不低于50万元,吸收就业人数不低于50人。
(二)申报程序
市军创园的申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按照申报、审核、公示、核定的程序进行。
1.申报。建园单位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 (1)《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申报表》(附件1);
? ? (2)园区建设和发展报告,内容包括退役军人创业园建设基本情况、创业服务和孵化服务情况、管理制度、入驻企业发展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3)园区经营资质及房产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4)《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入驻退役军人创业实体情况汇总表》(附件2);
? ? (5)入驻园区创业的退役军人退役证、身份证复印件。
2.审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成工作小组,按下列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1)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实地踏看军创园建设情况、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和创业企业进驻经营情况;
(3)听取情况汇报、根据申报条件进行质询和提问、申报单位进行现场答辩;
(4)查看台账资料;
(5)合议;
(6)公布结果。
3.公示。对审核通过的军创园在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核定。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军创园,纳入市退役军人创业园库。
三、市军创园的绩效管理
市军创园的日常管理由建园单位负责,建园单位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园区应在显著位置公示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管理人员名单、创业扶持政策、服务规章和办事指南,建立基础台账,准确反映园区建设、入驻企业、带动就业、服务保障等情况。
对纳入市退役军人创业园库的园区实行年度绩效审核制,重点审核园区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年度绩效审核合格的,方可拨付建园补助资金。
园区每年度应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运营情况报告,包括:年度工作总结、建园资助使用情况、财务报表、孵化成功企业名单、淘汰企业名单、当前入驻企业名单等材料。
? 年度绩效审核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参照认定程序进行(附件3)。
绩效审核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 ? (一)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允许孵化对象违法违规经营并被相关部门查实;
? ? (二)无正当理由不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园区运行情况统计填报工作;
(三)不履行入园时承诺的各项服务,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并产生负面影响;
? ? (四)园区出现重大生产和安全事故;
? ? (五)建园补助、入驻补助、运营补助未专款专用。
? ? 四、军创实体的入驻与退出
(一)入驻条件
申请入驻军创园的创业实体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创业意愿和一定创业能力的退役军人(不受户籍、年龄、学历限制),为创业实体法人代表且股权不低于30%;申请人需在申请入驻的军创园区外未注册公司或在正式批准入驻前已将原注册公司进行注销;
2.?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具有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4. 自愿接受军创园的相关管理制度;
5. 无犯罪记录和经济案件纠纷,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6. 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战功或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的,适当放宽入园条件。
(二)入驻程序
? ? ? ? 1.提交材料。创业实体需向军创园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 ? (1)《退役军人创业园入驻申请表》;
? ? (2)申请人或团队成员的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 ? (3)创业项目计划书;
? ? (4)其他证明材料。
? ? ? ? 2.资质初审。由军创园对申请入驻的创业实体是否符合入驻园区资格进行初审。
? ? ? ? 3.组织审核。军创园组织专家对拟入驻的创业实体进行现场答辩及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 ? 4.正式入驻。经审核同意入驻的创业实体,一周内办理工商注册。
? ? (三)提醒与审核
? ? 定期提醒、审核认定入驻军创园的所有军创实体经营状况,了解军创实体的发展动向,建立科学合理的纠偏机制和淘汰机制,引导军创实体健康发展,确保创业质量。
? ? ? ? 1.季度提醒
? ? 园区管理方应每季度汇总统计军创实体的开门营业、遵章守规、经营收入、缴纳税费及带动就业等情况。对季度未达标的军创实体,由园区管理方进行书面提醒。
? ? ? ? 2.年度审核
? ? 年度审核工作由军创园组织实施,审核结果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定。
? ? 审核内容包括:
? ? (1)发展前景。军创实体市场发展趋势、持续经营能力,近期发展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
? ? (2)经营状况。军创实体是否合法合规经营,有无不良记录或违法行为;
? ? (3)财务状况。军创实体的财务结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持续发展的融资能力;
? ? (4)日常管理。军创实体的内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积极配合园区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包括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及材料;
? ? (5)社会效益。军创实体在享受政策扶持的同时,是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 ? 审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军创实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 ? (1)不遵守军创园管理规范并屡劝不改;
? ? (2)所欠费用经催缴仍不缴纳;
? ? (3)拒不按要求报送相关表格资料;
? ? (4)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实;
? ? (5)其他不适宜在创业园继续创业的情形。
? ? (四)退出园区
? ? ? ? ?1.合同期满退出。所有申请入驻园区的军创实体孵化期为3年(自签订入驻合同起计算),孵化期满后均须无条件退出。
? ? ? ? 2.自动申请退出。军创实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出的,应提前15天向军创园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署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园手续。
? ? ? ? 3.责令退出。对一个年度内受到2次季度提醒或年度审核不合格的军创实体,责令退出。
? ? 五、政策支持
? ? (一)对建园单位的补助
1.建园补助。对认定为市退役军人创业园的建园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金。建园补助主要用于园区日常管理和软硬件建设,须专款专用。
2.入驻补助。园区每新增入驻1家军创实体,对建园单位按照2万元/家标准,发放一次性入驻补助。军创实体取得入驻园区资格2个月后,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一次性入驻补助金。入驻补助金主要用于3年内指定办公用房简装、基础设备配置和日常维护,须专款专用。
3.运营补助。对年度审核结果为合格的市退役军人创业园建园单位,每年分别给予15万元运营补助金。运营补助金主要用于园区日常管理和软硬件建设,须专款专用。
(二)对军创实体的补助
对入驻军创园年度审核合格的创业实体,按照全年实际产生的房租、水电、物业费,给予发放运营补助金,每家最高不超过1.8万元/年,超出额定补助标准的由军创实体自理。房租、水电、物业费缴纳,按照军创园相关规定执行。
年度审核合格的,发放运营补助金。年度审核不合格、被责令退出及自动申请退出的,不予发放运营补助金。
六、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市)和滨海新区所属的退役军人创业园申报市退役军人创业园资质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相关补助经费由各区、县(市)和滨海新区财政保障。市属退役军人创业园由市财政保障。
(二)本办法自2026年1月26日起施行,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绍兴市市级退役军人创业园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绍退役军人局〔2022〕23号)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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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申报表
2.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入驻军创实体情况汇总表
3.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年度绩效审核表
4.绍兴退役军人创业园入驻创业实体年度审核表
? ? 附件1
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申报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单位(盖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创业园名称 | |||||||
地 ???址 | |||||||
成立时间 | 单位性质 | □企业 □事业 □其他 | |||||
产权属地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园园区基本情况 | 服务管理 机构名称 | 中介服务机构数(家) | |||||
工作人员数 | 专职人数 | 兼职人数 | |||||
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 | 累计投资总额(万元) | ||||||
基础设施配套及上年度投资情况 | |||||||
基地服务功能发挥情况(对照认定条件) | |||||||
入入驻实体情况 | 可容纳创业实体数(户) | ||||||
已入驻退役军人创业实体数(户) | 其中本地户籍 | ||||||
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退役军人创业实体数(户) | 上年度创业实体营业总收入(万元) | 其中:退役军人创业实体营业总收入(万元) | |||||
创业实体吸收就业人数(人) | 其中本地户籍(人) | 大专以上学历(人) | |||||
签订劳动合同数(人) | 上年度园区利税总额(万元) | ||||||
服务内容 | ? □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 ?????□创业培训 □创业实训 ?????□创业孵化 ?????□人事代理 □开业指导 ?????□融资服务 ?????□法律援助 □财务税务代理 ?□其他服务 ? |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 | ? ? ? ? ? ? (盖章) ????????????? 年 ???月 ???日 | ||||||
审核工作小组 意见 | ? ? ? ? ? ?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
绍兴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审定意见 | ? ? ? ? ? ? (盖章)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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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
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入驻军创实体情况汇总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退役军人创业园(盖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填报人: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注册时间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注册资金(元) | 场地面积 (平方米) | 带动就业数(人) | 上年度营业总收入(元) | 备注 |
合计 |
?
注:本表填报时须附退役军人创业实体的营业证照、场地租赁协议等复印件证明材料。
?
?
?
?
?
? ? 附件3
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年度绩效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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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内容 | 工作标准 |
服务能力 | 1.?园区具有健全的人、财、物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的退役军人中小企业进出评审、奖励机制,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至少配备2名(含)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
2.?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且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丰富的创业创新服务经验,园区年度内无安全生产事故。 | |
3.?为园区内入驻企业提供法律、金融、技术支持、上下游产业赋能、商业模式梳理等特色化增值服务,并开展相应活动,聘用创业导师5人(含)以上并常态化进行创业辅导的。 | |
创业成长 | 4.?园区运行顺畅,每年园区内入驻企业存活率不低于60%(未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每年有实际开票销售金额)。 |
5.?入驻的退役军人创业实体户均带动就业吸纳参保人数2人(含)以上,要求社保连续缴纳不少于3个月。 | |
6.?园区内入驻企业到期出园率不低于80%。 | |
7.?园区内入驻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融资、贷款或授信。 | |
创新发展 | 8.?在园退役军人创业实体年度内获得县级创新型企业2家以上的或年度内获得各类创业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不少于2家。 |
9.?在园退役军人创业实体年度内有获得县级党委政府、地市级党政机关等表彰奖励荣誉。 | |
10.?园区内入驻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或获得软著、实用新型专利。 | |
说?明 | 共10项工作标准,年度审核时,如达到6项(含)以上的,即为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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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4
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入驻创业实体年度审核表
审核内容 | 工作标准 |
发展前景 | 1.?企业管理制度较为健全,管理科学规范,企业股权明确较为科学。 |
2.?企业制定了近期和长期发展规划,企业发展趋势较好。 | |
经营状况 | 3.?正常营业时间签到率为50%及以上。 |
4.?创业实体合规经营,无拖欠银行贷款等诚信问题和不良记录;水、电、宽带等应缴费用无拖欠情况。 | |
财务状况 | 5.?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财务处理操作程序较为规范。 |
6.?企业经营成效正常,年营业额≥10万元。 | |
日常管理 | 7.?创业实体与园区签订孵化协议,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履行。遵守园区安全制度,未存在离园门未关闭、水电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未发生安全事故。 |
8.?所属公共卫生区域及公司内部干净、整洁,日常检查合格。 | |
9.?积极参加军创园组织的各类创业培训、会议及集体活动率在50%以上。 | |
10.?能自觉配合军创园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良好,支持配合度好。 | |
社会效益 | 11.?实际带动就业参保人数不少于2人,社保缴纳3个月以上。 |
12.?无偷税漏税,年度纳税额达到5万元及以上。 | |
其 他 | 13.?在市级(含)以上创新创业类比赛中获得奖项。 |
14.?取得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 | |
15.?有社会捐款、扶贫、乡村振兴等公益事业累计支出资金超5万元及以上。 | |
说?明 | 共15项工作标准,年度审核时,如达到9项(含)以上的,即为审核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