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柜登陆,钱柜入口

当前位置:首页
> 走进绍兴 > 绍兴年鉴 > 2013年绍兴年鉴 >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4-03-11 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综 述
  【概况】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要求,深入实施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的战略部署,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民生状况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召开市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召开9次常委会会议和19次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个,作出决议决定8项,就《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专题视察3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3人次。重视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梳理把握并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倾向性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64件次。
  【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4月24日至28日在市区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绍兴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绍兴市201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批准绍兴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2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会议选举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绍兴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1月28日至29日在市区举行。会议选举产生绍兴市出席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大常委会会议】 1月1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长兴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经过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钟洪江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国富为绍兴市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王海仁的绍兴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2月1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兴旺所作的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草案)的说明,经过审议,做出了关于召开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经过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胡仲飞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赵中兴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戴东海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诸竟成、董吉夫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批准王荣彪辞去绍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丁飞辞去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4月13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兴旺所作的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报告,通过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大会各套名单草案和日程草案。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亚萍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起草说明,经过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施淑汝所作的《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秋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经过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王建华辞去绍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批准任命钱昌夫为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飞为绍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建华为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慧娟为上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戚建文为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江为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孙水良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5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寿炳尧所作的《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决定草案的说明》,经过审议,做出了《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工委副主任石春法所作的关于修订《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的说明,经过审议,通过了《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修订草案)。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长钱建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经过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盛世豪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如兴为绍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王建新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傅陆平为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黄坚为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陈国阳为绍兴市教育局局长;潘晓辉为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黄文刚为绍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刘国富为绍兴市公安局局长;杨晔为绍兴市监察局局长;孙国平为绍兴市民政局局长;周骄德为绍兴市司法局局长;王水君为绍兴市财政局局长;邵全卯为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旭波为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顺建为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金百富为绍兴市规划局局长;章剑谷为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金辉为绍兴市水利局局长;张阿东为绍兴市农业局局长;章光华为绍兴市商务局局长;杨志强为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马国灿为绍兴市卫生局局长;陈玲芳为绍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钱水祥为绍兴市审计局局长;谢振江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任;陈国良为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赵泽良为绍兴市统计局局长;宣传中为绍兴市旅游委员会主任;施久海为绍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张洁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功苗为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任命朱振安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夏能勇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章柏顺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妙芳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小帆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张贵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鲁孟河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文土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滕建华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盛伯钧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俞锦宾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免去徐亚萍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陈康年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徐玉红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董伟奋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邵立聪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巨龙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王麟敏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金素琴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宣柏均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章增产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职务;刘金熙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朱振安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6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王水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钱水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经过审议,做出了关于批准绍兴市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对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了市文广局局长杨志强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文化发展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做出了关于全市文化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冯建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经过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张宪疆为绍兴市林业局局长。任命周剑敏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佑喜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免去徐泳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李佑喜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王新春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杨荣生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8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月亮所作的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安排的报告,审议了关于2012年上半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上半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做出了关于对2012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做出了关于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月亮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经过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魏鹏程为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盛世豪的绍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10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卫生局局长马国灿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做出了关于全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做出了关于对全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了市水利局局长金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农村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做出了关于全市农村水利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了市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任谢振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绍兴市与芬兰南塞沃地区和马来西亚马六甲市缔结友好城市的报告,经过审议,做出了关于绍兴市与芬兰南塞沃地区和马来西亚马六甲市缔结友好城市的决定。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寿炳尧所作的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草案的说明,经过审议,做出了关于召开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鲁孟河所作的关于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议案的说明,经过审议,通过了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冯建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经过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张海龙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建新为绍兴市审计局局长。任命朱耿才为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朱菁为绍兴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吕久刚为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骆锦勇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胡永祥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决定免去王建新的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钱水祥的绍兴市审计局局长职务。免去柴凌凌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竺金法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1月1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寿炳尧所作的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各套建议名单草案和会议日程安排草案。
  12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残工委副主任、市残联理事长钟宝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绍兴市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做出了关于绍兴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定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做出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张海龙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经过审议,做出了关于对市政府办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王水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201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做出了关于同意调整201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钱武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经过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朱淼蛟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沈志峰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秋良、丁新潮、曾于生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沈国忠、朱吉、丁吉琴、邵娟英、范卫河、李晓男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王剑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钱长龙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陶金荣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金阳生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余伯炎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5月28日,全市召开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暨总结表彰大会。市领导陈月亮、施淑汝、胡少云出席会议。2011年,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24件,经过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建议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毕。2012年市“两会”期间,全体人大代表积极履行职责,提出建议267件。会议还表彰了2011年度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1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和满意度测评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月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淑汝出席会议。会上,市经信委、市民政局两个被测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代表报告主办的18件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建议领衔代表对前期办理工作发表意见,对下一步落实工作提出建议,其他代表进行补充发言。被测评单位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当场给予答复。会议现场发放无记名测评表,由所有参加会议的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现场测评,代表对两个单位的办理工作满意率都在80%左右。测评结束后,出席会议的市政府领导和被测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测评结果作表态讲话,对下一步办理工作作出承诺。这次活动受到了代表和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得到了省人大的充分肯定。
  【三次视察工作】 7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情况进行视察。实地察看浙江瑞远航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芯旺电子有限公司、一重集团绍兴重型机床有限公司、绍兴飞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海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单位,听取了市经信委所作的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提出《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情况的视察意见》。  
  9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社会福利中心进行视察。实地察看市社会福利中心,了解福利中心特别是护理部的运行情况及二期扩建工程情况,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机构养老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了审议,提出《关于对全市民政福利工作情况的视察意见》。
  11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实地察看杭甬客专绍兴北站和嘉绍跨江大桥南岸建设现场,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提出《关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市人大办公室提供)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