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概况】 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召开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和17次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13个,作出决议决定9项,就6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专题视察11次。配合全国和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和检查,组织人大有关工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等法律法规草案进行讨论和修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次。加强对信访动态的综合分析,做好信访件交办、督办工作,全年共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30件次。 【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2月21日至25日,绍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市区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绍兴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绍兴市201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批准绍兴市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 【人大常委会会议】 2月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兴旺所作的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大会各套名单草案和日程草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亚萍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说明,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王麟敏所作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了副市长陈长兴所作的关于开发建设绍兴滨海新城的报告,做出了关于开发建设绍兴滨海新城的决定。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副市长陈长兴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决定任命马永良为市交通局局长;免去钱三雄的市交通局局长职务。 2月22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秋芳、市中级法院院长王育君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理平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陈惠明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胡东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陈惠明为市中级法院代理院长,胡东林为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接受王育君辞去市中级法院院长职务,杨献国辞去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尚须报经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免去钱昌夫的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潘浩辞去越城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4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惠明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所作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任命钱昌夫为越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周慧娟为上虞市检察院检察长,周江为新昌县检察院检察长。 6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陈长兴所作的关于绍兴市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志庆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处理及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阮坚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议局局长钱水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陈长兴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审议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张国荣所作的关于请求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接受张国荣辞去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任命傅陆平为市经贸委主任;免去楼建明的市经贸委主任职务。 8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钱建民所作的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安排的报告,审议了关于2010年上半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上半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做出了关于对2010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惠明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任命钱武生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免去陶蛟龙的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10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徐明光所作的关于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建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审议了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党委系统、人大办办理情况的报告,做出了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阮坚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201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秋芳、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惠明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接受舒炳炎辞去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市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备案;接受高光荣、张霞娟辞去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市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备案;任命周剑敏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史和新、郭黎帆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胡黄勇为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王普庆、田欣、胡春霞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免去高光荣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张霞娟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孙浩的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许岳忠、黄信康的市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12月2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丁晓燕所作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局长邵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绍兴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兴旺所作的关于召开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外侨办副主任张小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绍兴市与法国艾克斯市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秋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长兴、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惠明、市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决定任命王水君为市发改委主任,傅陆平为市经信委主任,傅茂昌为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张顺建为市住建局局长,马永良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章光华为市商务局局长,谢振江为市政府外侨办主任;任命陈康年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凯为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俞樟铃为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庭长,蒋力群为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钱耀炯为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傅海鑫为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安洁为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魏晓法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陈键为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单卫东为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范小云、梁军、王常山为市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梁建华的市发改委主任职务,王水君的市人事局局长职务,傅陆平的市经贸委主任职务,傅茂昌的市劳动社保局局长职务,张顺建的市建设局局长职务,马永良的市交通局局长职务,章光华的市外经贸局局长职务;免去俞樟铃的市中级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职务,钱耀炯的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魏晓法的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赵中兴的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马军乐的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杨雪伟的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王建、陈炯的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葛张根的市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封阿牛、何开元、周培林的市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5次重要视察工作】 3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供销系统服务“三农”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实地察看了市区大江农贸市场和市农资公司,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 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打造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实地察看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庭、劳动保障12333投诉咨询服务中心、越城区北海街道寨下村劳动纠纷调处室和喜临门集团劳动生活现场,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 7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实地察看绍兴市通用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和浙江博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及新和(绍兴)绿色照明有限公司,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 9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实地察看越州工贸园区业余消防队建设情况、咸亨新天地“防火墙”工程,现场观摩了市消防支队越城大队业务演练,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 11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实地察看104国道高桥立交桥建设工地、绍诸高速公路绍兴服务区及解放南路分离桥建设工地,并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4月29日,全市召开2009年“两会”建议、提案交办暨总结表彰大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长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焕根,市政协副主席胡少云出席会议。2009年,县(市、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91件,均已按期办结。会议表彰了2009年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2010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56件。(王利渡) |